露天作业或作业场所温度33℃及以上 这些劳动者 可享高温津贴 本报讯 (记者陈淑华 实习生姚琳琳)昨日正式进入“三伏天”。市总工会近日下发通知明确指出,顶着炎炎烈日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或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通过有效措施降到33℃以下(不含33℃)的劳动者,均可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享受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或每人每天9.2元,时间是5月至9月。 市总工会要求,泉州市各级工会应督促用人单位向高温条件者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为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保健用品和必需药品;合理调整夏天高温作业时间,不安排不适宜高强度劳动的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 高温天气下,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露天施工、冶金铸造等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部位的劳动者尤其辛苦。各级工会应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加强这些行业的防暑降温工作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工作休息时间、个体防护、高温津贴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保护情况;积极开展农民工的防暑降温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和注重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据悉,本月12日起,全市各级工会已纷纷启动“夏送清凉”职工防暑降温慰问活动,深入典型示范的重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为一线劳动者送去清凉和问候。 对于高温下作业的广大环卫工、园林工人等,市总工会倡议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建设“清凉驿站”,使之逐渐覆盖到每个工业园区、每个社区甚至每条街道,打通服务高温下劳动者的“最后一公里”。 |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