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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三龄童被父亲按进马桶扔下楼 左后脑颅骨骨折

2016-07-05 08:15:01 陈莹钰 吕波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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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镇村妇联将对乐乐母子提供帮助

昨天下午,海都记者来到王女士位于泉港联岩村的家中。这是一栋两层楼的砖混房,一楼客厅的水泥地上摆放着桌椅。敲门许久,都不见林某强应答。附近的邻居都说,村里的家事都不爱外扬,林某强的为人和其一家的事他们都不清楚。

随后,海都记者来到峰尾镇政府。

林副书记看了本报官微“海峡都市报大泉州”的报道后,对王女士一家的遭遇很重视。他说,接下来,镇、村相关工作人员和妇联,都将根据王女士的意愿,介入并跟踪此事。若王女士愿意走法律途径起诉离婚,将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和帮助;若王女士有其他选择,妇联也将调解此事。后期将视乐乐情况,提供心理辅导帮助。

昨天下午5点多,泉港峰尾镇、村两级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到惠安县医院探望王女士,并送去慰问金。

目前,王女士已向峰尾边防派出所报警,警方已介入调查。

【律师】 王某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

尚民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平介绍,若家庭成员一方对另一方,存在长期持续性的精神或肉体上的虐待,就构成虐待罪,无重伤或死亡,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虐待行为非长期性,导致轻伤以上,可构成故意伤害罪。乐乐左后脑颅骨骨折,已是轻伤以上,林某强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罗平表示,《反家暴法》出台后,对被虐待者新增了保护规定。其中,家庭成员遭受家庭暴力严重的,可向居住地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保护令包括:禁止实施虐待者与家庭成员同住,要求其迁出居住地;被虐待者是未成年人的,像乐乐这样的情况,王女士可要求剥夺丈夫监护权资格,并支付抚养费用;另外,村委会、居委会等在发现情况或接到求助时,应立即将被虐待者接到救助机构安置。

【网友评论】

网友“郭廷江”:希望别以家庭纠纷处之,虎毒尚且不食子!心如此狠,比畜生尚且不如!如不是可怜的母亲接住,岂不是故意杀人!

网友“陈”:遇家暴就报警,不要犹豫。

网友“ANGE LINE”:那么小的孩子得留下多少心理阴影。

网友“八卦”:孩子是无辜的,就算孩子犯错父亲应该好好教育,而不是大打出手。

网友“梦飞叶落”:畜生,有这样的父亲,我都不敢相信他忍心打孩子,孩子太可怜。

网友“月。”:赶紧保留证据离婚吧,把孩子带走,为了自己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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