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王星)只有小学文化的晋江女子蔡某因犯诈骗罪,一审被晋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昨日,该判决生效。 晋江市检察院指控,2011年至2013年间,蔡某因背负债务无力偿还,便冒用弟媳蔡某云身份,以高息诱惑向他人借款,谎称可帮忙疏通关系等方式,骗取丁某等5人163万元。其中,从2011年1月至2012年9月,丁某15次借钱给蔡某共计1093000元,共收到10万元利息,但之后蔡某电话便打不通,人也找不到,一打听才发现被骗。蔡某供称,这些钱被用来交会子钱和赌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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