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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家暴又不想离婚 德化女子申请“人身保护令”

2016-06-04 09:17:56来源:泉州晚报责任编辑:谢玉妹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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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家暴又不想离婚 女子申请“人身保护令”

德化法院审结首起单独申请“人身保护令”案件

本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陈庆谋)遭遇家暴欲离婚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但德化法院近日受理了首起单独申请保护令的案件——阿兰(化名)并不想离婚,只是想让丈夫不再对她施暴。

近日,阿兰来到该院家事审判庭进行咨询,“我老公经常打我,但是我两个孩子还小,不想离婚,我该怎么办?”在得知受到家庭暴力伤害时,在不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单独申请“人身保护令”后,阿兰立即向法院递交了一份“人身保护令”申请书。

阿兰向法院介绍,自己与丈夫阿宗(化名)已经结婚17年,婚后生育一儿一女,阿宗因怀疑她出轨于今年5月20日对她拳打脚踢,导致她全身多处挫裂伤。当日,她向派出所报警求助,随后到医院求诊。

即便如此,阿兰心疼儿女尚小,仍不舍得离婚,只想以后在“保护令”的威慑下,让丈夫不再对她施暴。

法官考虑到单纯向阿宗发出人身保护令裁定不是目的,关键还是要让他们解开心结,遂根据案情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辩法析理。在送达“人身保护令”过程中,法官向阿宗进行释法明理,告诉他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并告诫他必须严格按照保护令的要求履行法定义务;若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阿宗当场表示将会悔改,同时表示今后夫妻双方要加强交流与沟通,有矛盾和分歧双方要协商解决。阿兰也认为事先没有先告诉阿宗,事后又没有与阿宗多沟通交流懊悔不已,对自身存在的缺点表示坚决予以改正。

目前,该“人身保护令”已生效。据悉,该案为德化法院审结的首起单独申请“人身保护令”案件。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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