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出台,监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 泉州市将新建26个省级可追溯示范点 本报讯 (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吴丽玲)为深入开展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近日,市府办印发《2016年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制定了今年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一系列工作目标及任务。 把加工食品抽检合格率 稳定在97.5%以上 根据《方案》的治理目标,今年,本地产蔬菜、水果、茶叶、畜禽等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总体合格率将稳定在97%以上;主要水产品养殖环节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7.5%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案件查处率达100%;市县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瓶(桶)装水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不合格样品检出率稳定在5%以下;全市加工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5%以上,成品粮、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蛋制品、酒类、乳制品、腐竹等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不合格样品检出率稳定在3%以下,原粮卫生抽检合格率90%以上;食品流通秩序得到逐步规范,新建26个省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单位的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组织200个畜禽养殖场 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根据《方案》,泉州市将从种植养殖、水产养殖、饮用水、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六个环节抓好食品治理。 在种植养殖环节,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在10个县(市、区)开展统防统治示范片建设,在全市主要农产品优势产区建设定位监测点15个,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控和预警。加强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培训,组织全市36个果园、60个茶园、30个蔬菜种植场、3个食用菌种植场、200个畜禽养殖场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提升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积极创建省级以上园艺作物标准园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推进平台升级拓展建设,将兽药企业全部纳入农资监管平台监管,实现农药、兽药产品购、销、用流向全程可追溯。 在水产养殖环节,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开展水产养殖企业普查工作,建立泉州市水产品生产单位数据库,督促养殖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日志、用药和销售3项记录。 在饮用水环节,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和隐患排查。密切关注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变化,及时了解掌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和变化趋势,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整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山美水库、惠女水库等重点水库水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饮水。推进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及时预警水源地环境风险,督促有关地方整改。 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推进餐饮服务分级管理 在食品生产环节,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水产制品、包装饮用水、糕点、茶叶等重点食品和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监管,深入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突击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做好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用粮购销活动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督促粮食收购者经营者、承储企业和政策用粮经营企业严格执行相关质量安全制度。 在食品流通环节,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创建工作,各县(市、区)新建2个省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进一步推进食品经营者落实责任。 在餐饮服务环节,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大对高风险等级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督促餐饮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改善经营设施,严格执行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规范餐饮服务行为,提高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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