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架桥下摆摊点 脏了卫生埋隐患
位于泉州市区客运中心站东门对面 市民盼望有关部门及时整治
昨日,在市区坪山路高架桥底下,一名三轮自行车摊贩摆摊卖食品,一些市民冒险横穿马路就餐,现场卫生脏乱不堪。
本报讯(记者 许文龙 文/图)近日,多位市民致电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一些流动摊贩竟携带煤气罐在中心市区坪山路高架桥底下摆摊设点,不少人不顾可能发生的危险,横穿滚滚车流,到桥底下买东西吃,十分危险。市民希望相关部门及时查处。
昨日上午11点半,记者在中心市区客运中心站东门看到,对面的高架桥底下,停放着一辆卖“牛肉、咸饭、米粉、面”的蓝色三轮车,车上堆放着五六个简易铁锅,一名中年男子和一名中年女子正忙着给顾客盛食物。三轮车旁还摆放着两张简易的折叠小桌子和十几把红色的塑料小椅,供食客坐着吃饭。周边地上是食客丢弃的一些废纸巾和塑料袋,卫生脏乱不堪。
临近中午时分,路上车流人流逐渐增大,不时有市民从客运中心站一侧横穿马路,一路小跑到高架桥底下的摊点消费,导致一些正常行驶的车辆不得不放慢车速,甚至急刹车,以躲避突然冒出的行人。
与此处摊点直线距离不过几十米的高架桥下人行道上,记者看到另一处卖“水饺、凉皮”的流动摊点前也聚集了几个顾客。这处摊点由一辆电动三轮车改造而成,车旁地上还放置一个煤气罐,一名中年女子正在忙碌着为顾客准备食物,附近一名男子正坐在餐桌前吃饭。
“客运中心站人流多,这些摊贩最近每天中午都会到高架桥底下摆摊。”车站附近的摩的司机黄师傅说,摊贩看中高架桥下既能遮风挡雨,天晴时还能遮阳,却完全不顾安全。
看到不时横穿马路的市民,市民老陈直言太危险,对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都造成不小的威胁。“这些流动摊点不少都配有煤气罐,一旦发生意外,不仅威胁周边市民的人身安全,对高架桥也会造成损害。”老陈表示,相关部门应及时对此乱象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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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