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从食堂出来的学生从地上贴着的网贷广告上踩过 东南网4月9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彭思思 杨江参 黄晓蓉 王金淼 夏鹏程 见习记者 赖志昌 文/图)消费水平越来越高,学生群体消费能力有限,近年来,门槛越来越低的各类校园贷款受到很多学生的青睐。但凡事都有两面性,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大四学生小飞,就利用网贷,使用同学身份信息贷款70余万,因无力偿还已告失联,令深陷巨息还款的同学们忧心忡忡(详见本报昨日A3版报道)。 昨日,记者从南安康美派出所处获悉,因为始终联系不上,民警已经赶赴小飞的福清老家,展开调查。 “小飞网贷事件”后,海都记者对泉州市区的几所高校进行了走访,发现囊括购物、助学、创业等各式各样的网贷广告占据了校园的边边角角,声称仅需学生提供个人信息即可贷款,甚至打出“免息牌”。 但,天下真的有免费的午餐吗? 学生眼中:容易上瘾成“贷奴” 小李是泉州师院大三的学生,提起校园贷,他有些心有余悸:“容易上瘾,利息很高,不要用。” 小李说,读大一时,因为想换新出的iPhone 5,又不好意思开口向父母要钱。 通过同学介绍,他在分期乐平台上,以1.2%的月利率,分24期还钱购买了手机。 拿到手机时,小李觉得像在梦中一样,“只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宿舍号、父母电话给校园代理,双方签署还款协议,当天就拿到手机。”享受到校园贷的“甜头”后,买手机的钱没有还完,小李又贷款买了几个上千块的镜头。 “一个产品每月才还几百,但累积起来,数目也很可观。”小李说,最高峰时,他每个月要还款1000多元。 小李帮忙算了一笔账:仅以iPhone 5为例,每月要还本金220.83元,利息63.6元,一共284.43元,两年就是6826.32元,比本金5300要多付了1526.32元的利息。 自此,为了按时还上贷款,小李每周末都要去兼职。 |
- 2016-04-08用同学信息网贷70余万元 南安一名大四学生失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