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返还赃款 东南网3月17日讯(本网记者 颜财斌 通讯员 何金海 庄凌龙)冒充公检法部门,以“被卷入重大犯罪案件”为由骗取钱财的诈骗手段前两年频繁发生,不少市民因畏惧“公检法”而上当受骗。3月16日上午,福建晋江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一起假冒公检法诈骗案,并向到场的7名受害者,返还了赃款60多万元。 案例: “110”来电话:涉嫌贩毒、洗黑钱 2014年3月20日上午11时许 ,晋江英林镇村民吴先生在家中接到一个自称深圳某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您在我们银行办理的一张信用卡,已经透支1万多元,还款日期已到,请及时还款”对方在电话里称。吴先生告诉对方自己并没有办过信用卡,对方则告知吴先生身份证可能被冒用。 对方挂了电话后,吴先生很快便接到了一个自称深圳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的电话,让其配合调查一起贩毒案件。从这个“深圳民警”处,吴先生被告知自己非法所得50多万元,需向检察院说明情况。 电话后来被转接到一个“检察官”处,“检察官”在“核实”吴先生确实“涉嫌贩毒、洗黑钱”之后表示,吴先生必须立刻把账上的钱全部转到“安全账户”上才能洗清“嫌疑”。 就这样,为洗清“嫌疑”,吴先生先后四次把自己账上的200多万元钱全部转到了“安全账户”里…… 调查:利用改号软件 安徽电话伪装110 接到吴先生报案后,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典型的通讯诈骗案,不法分子利用改号软件,将自己电话的主叫号码篡改成“110”报警电话,假冒公安民警拨打受害者电话实施诈骗。 专案组民警发现,接到“深圳民警”和“检察官”电话的,在晋江等地还有多人,他们也都不同程度被骗。侦查中,民警发现一个安徽的电话号码,并于案发后前后3次前往安徽省展开调查。经查证,犯罪嫌疑人证实通过伪装成全国各地的“110”电话,然后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实施诈骗。 破案:三名嫌疑人落网 追回赃款60多万元 当年4月份,晋江警方在侦查中掌握到一名嫌疑人藏身在厦门市,民警前往抓捕时,发现该嫌疑人已被江苏警方抓获。 当年5月份,江苏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黄某(男,30岁,台湾人)、卓某(男,36岁,台湾人)和王某(男,37岁,江苏人)移交晋江警方处理。 经审讯,黄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了假冒公检法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事实。 2015年10月16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黄某、王某、卓某三人犯诈骗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年六个月、七年。 2016年3月16日,晋江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将追回的60多万元赃款发还被诈骗受害者。 公安机关提醒:所有的司法机关绝对不会电话办案,绝对不会设立“安全账户”,绝对不会打电话要求群众转账。凡是自称行政、司法部门来电要求转账、汇款的都是诈骗;凡是未经认证的网站发布购物、购票信息的都是诈骗;凡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要求转账、汇款至陌生人账户的都是诈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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