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检查(资料图)
本报讯 (记者 郭慧杰 刘倩 通讯员 陈银江)临近“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涉及美容、食品、通信、网购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方面,提醒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
美容 有风险,请君多慎重
在近日有关部门发布的消费警示中,美容行业首当其冲。一些爱美的女士对于商家片面夸大的美容效果坚信不疑,轻易掉进假货陷阱。
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近段时间,市场上各种美容“陷阱”频繁出现:实际出厂价仅几十元的玻尿酸,销往美容院甚至是正规整形医院后立即变身几千元;小饰品店里卖的一些“美瞳”标签上大多都是一些英文和韩文,经调查却发现这些都是山寨货等现象。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择美容产品时,要注意从正规渠道购买,仔细观察标签标识,不要被假冒伪劣产品所蒙骗。同时,多在日常生活中保养,通过饮食和睡眠调理比任何的美容产品都更有效果。
食品 认准“SC”
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同步施行。对消费者来说最直观的影响是,食品包装袋上认了十年的QS认证标志将不再用于食品,取而代之的是有SC标志的编码。
“购买食品,一定要认准包装上的QS标志。”这几乎成为消费者过去购买食品的共识。走进超市,几乎所有的袋装食品、饮料瓶、奶粉罐等包装背面都印有此标识。在消费者的认识中,QS标志就是放心的代名词。
今后,食品包装袋上“QS”标志逐渐隐退,被“SC”加上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所取代。当然,外包装上印有QS标志的食品不会立刻从市场上消失,而是在未来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慢慢退出市场。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使用原包装、标签、标志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在此期间,市场上的“QS”和“SC”标识的食品,消费者都可以放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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