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解答关于工资的法律问题(吴志勇 摄) 核心提示 近日,泉州台商投资区欠薪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办”)呈送了3起2015年度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至泉州市人社部门。不仅如此,泉州台商投资区还采取有欠薪记录建筑企业需缴交工资保证金、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等举措,确保农民工依法拿到工资。 区应急办工作人员提醒,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轻则被全区、全市乃至全省通报、警告,纳入企业征信系统,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则将被人社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人等相关人员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陈灵 郭子芳 通讯员 骆耀东 拖欠农民工工资 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人社部门会把严重拖欠工资的企业向社会发布,并通报人民银行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施工企业进行曝光,并纳入本行业信用考核体系,对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等进行限制。”区应急办工作人员小骆介绍,今年以来,该办已呈送了3起欠薪案件至泉州市人社部门。 据悉,对于那些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截至目前,区应急办已将6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5起,其中2起案件的被告已被判刑。 如泉州市溢泰鸿展制衣有限公司自2013年4月至当年7月,拖欠59名员工工资28万多元。去年5月,惠安县法院判决该企业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10万元;被告曾某红、王某轼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另一家泉州凯跃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也因拖欠员工工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某芳及其丈夫杨某钊(公司实际负责人)分别被判刑。 “除了企业,个人如果私自领取员工工资不予归还,也会受到法律制裁。”他介绍,秦某是一家企业某工地的泥水组长,2012年,他代领取该班组32名员工共计11万元工资款后私自隐匿,经有关部门多次催要仍拒不露面,以致出现员工拉闸停工等过激行为。该案件已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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