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三大类16处 分布全市过半区域 海都记者了解到,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刺桐城”海丝遗产的保护管理范围,共分为三大类16处海丝遗产,分布在泉州市所辖的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晋江市、石狮市和南安市。 第一类:航海与通商史迹,包括万寿塔、六胜塔、石湖码头、江口码头(文兴码头、美山码头)、真武庙、九日山摩崖题刻、泉州天后宫、磁灶窑系金交椅山窑址等。 第二类:多元文化史迹,包括泉州府文庙、老君岩造像、泉州开元寺、伊斯兰教圣墓、清净寺、草庵摩尼光佛造像等。 第三类:城市建设史迹,包括德济门遗址、洛阳桥等。 【经费】修缮可获政府补助 鼓励设保护基金 保护和管理,涉及方方面面,最大的问题就是责任人和经费。对此,草案征求意见稿也有明确规定。 其中,“泉州海丝遗产”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与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使用保护责任书,负责保养、维修和安全防范等工作,接受其指导和监督;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发现有损毁危险的,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修缮,修缮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补助。修缮方案应当依法报批,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修缮过程,省、泉州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修缮的指导。 此外,“泉州海丝遗产”所在地泉州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遗产保护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专项用于遗产的规划、保护、管理、修缮、展示和利用,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鼓励设立“泉州海丝遗产”保护基金,可以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捐助、景区门票收入等多种渠道筹集,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资、捐赠和技术支持等各种方式参与“泉州海丝遗产”保护。 □意见征集渠道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12月28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福建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fjfzb.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可查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并可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收,邮编:35000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福建省‘海丝古城泉州(刺桐城)的重要遗存’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azhi@fujian.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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