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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轻信“话费积分兑现金” 泉州5人团伙诈骗50多万元获刑

2015-12-21 07:58:03来源:泉州晚报责任编辑:陈小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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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黄雅珊 通讯员 车财发)收到10086发来的短信,说是话费积分可兑换现金,点链接后可领取,一市民点开并填写了相关信息后,银行卡里的19万元存款就莫名其妙地消失了。近日,丰泽法院一审宣判此案,5名被告人分别获刑,他们组成的诈骗团伙诈骗了多人,涉案金额共50多万元。

“尊敬的移动用户:您的话费积分已达×××,可兑换208元现金,请登录WWW.×××10086.com领取。”中心市区的曾女士收到一条“10086”发来的短信,遂点击进入。不久,她在查询银行卡时发现,卡里的20万元只剩下7700元。令她纳闷的是,她并没有收到银行的转账短信提醒。

和曾女士有一样遭遇的,还有石狮和山东等地的多人。

5人组成的诈骗团伙中,其中27岁的吴某德、51岁的吴某甲、27岁的吴某乙和35岁的吴某丙是南安人,27岁的邓某旺是三明人。

经法院查明,吴某德和邓某旺合伙采用群发手机病毒网站的方式进行诈骗,其中,邓某旺负责编辑木马程序病毒、维护诈骗网站,吴某德负责雇请他人,假借中国移动公司10086客服的名义,群发手机积分可兑换现金等内容的短信,诱骗被害人用手机登录诈骗网站填写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账户等信息,同时向被害人的手机植入木马病毒,致使被害人手机短信接收功能被屏蔽,并将短信转发至指定手机号码。吴某丙负责查询、搜集被害人银行账户等信息。

之后,吴某德和邓某旺利用上述信息资料,将被害人银行卡内的钱款通过互联网购买理财产品、游戏点卡等,后将变卖的赃款转存至专门收款的银行卡内,吴某德自己或者雇佣吴某甲、吴某乙持收款卡到各地银行取出赃款并分赃。

审理后,丰泽法院认为,吴某德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采用窃取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予以使用,5人均构成信用卡诈骗。

根据5人的犯罪情节,丰泽法院判决吴某德获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邓某旺获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吴某甲获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吴某乙获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吴某丙获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承办此案的法官提醒说,接到类似的短信或电话时,市民一定要仔细核对信息,如不能确定,应致电通信运营商客服热线咨询。通信运营商积分兑换或送礼品等活动宣传,不会要求输入身份证、银行卡号、密码等个人隐私。另外,不要轻易点击短信上面的链接网址,对于任何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及密码等信息的网站,更要保持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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