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纪委通报 2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早报讯 (记者陈祥木)泉港区纪委监察局日前通报该区近期发生的2起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1.泉港区南埔镇先锋村原综治调解员、土地协管员张昌良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问题。经查,张昌良在2009年负责群众门牌更换工作期间,非法占有门牌款3266元;2010年负责十户联防警铃发放工作期间,非法占有工作经费4350元;2013年至2014年协助平安中心户长补贴发放过程中,非法占有他人补贴900元。日前,泉港区南埔镇纪委给予张昌良开除党籍处分。 2.泉港区界山镇槐山村村聘干部李财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个人财物问题。2011年至2014年,李财栋作为槐山村村聘干部,分管新农保业务,共收取林某荣、张某珠、林某贵、林某华等4人新农保保费3700元。截至2014年2月,李财栋共缴纳林某荣、张某珠、林某贵等3人保费共2100元,移交新农保保费900元,共计3000元。李财栋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群众委托新农保保费,非法占有群众财物700元。日前,泉港区界山镇纪委给予李财栋党内警告处分,同时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槐山村委会主任林剑棠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东南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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