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陈祥木)鲤城区纪委近日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3年3月,鲤城区金龙街道后坑社区党支部书记谢某组织社区两委、工作人员及计生中心户长共11人前往厦门同安参观、旅游,共花费集体资金2500元,用于租用某旅行社车辆和景点门票开支。近日经鲤城区纪委常委会审议, 决定予以谢某党内警告处分,参与人员已退出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2500元收缴社区财务。 2013年9月,鲤城区江南街道登峰社区居委会主任、支部委员苏某借参加凌霄中学香港校友会活动之机,带领两名社区工作人员赴港,并用社区资金报销往返机票和证件办理费用等共计4496元。近日江南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予以苏某党内警告处分,另外两人通报批评,上述报销的费用由3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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