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廖培煌 通讯员 辛伟彬)昨日,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安分局向媒体通报,一家企业违法爆破作业,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7月14日,福建省奕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秀涂作业区16#泊位爆破工程实施爆破作业时,爆破作业船上临时储存民爆物品的仓库无人看护,被民警当场查获,现场发现仓库内炸药1920公斤、导爆管雷管110发。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反标准实施爆破作业,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相关规定,依法对福建省奕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 日前,台商区警方依规对这家爆破作业单位处以人民币10万元罚款的处罚。 |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