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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惯偷的牢狱之灾:减刑6次刚出狱再被抓领刑

2015-07-16 15:02:14 李昌乾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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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惯偷的牢狱之灾

曾被判无期徒刑,减刑6次服刑13年3个月后出狱,可刚出监狱大门就被抓并再次领刑

东南网7月16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李昌乾 实习生 李赐 通讯员 王顺玲)“你涉嫌一起21年前的盗窃案,现依法对你进行逮捕。”44岁的宗某,刚服完十三年三个月的刑期,于去年走出江西省晋中监狱门口时,再次被石狮公安机关抓获。面对公安机关的审讯,宗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得知自己将再次入狱,宗某痛哭流涕。昨日,该案一审判决生效,宗某被石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

1994年3月,来自重庆的李某在石狮骑三轮车载客,他和宗某、秦某及邱某等3名老乡在石狮一旅行社偷走放在行李房内的两个密码箱和四个铁盒子,得赃款19万余元。经分赃,宗某分得赃款38200元,李某、秦某、邱某各分得赃款40000元,剩余的也被花掉了。

同年6月24日,宗某因涉嫌盗窃罪在重庆丰都被石狮公安机关被抓获,因另外的同伙未到案,宗某矢口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后泉州市检察院两次提起公诉,均因证据不足撤回公诉。1999年4月19日,宗某被释放。

1997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12日,该案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李某、秦某先后在重庆丰都县被抓获,他们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分别被石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和十二年。

随着李某、秦某的落网,宗某的犯罪事实也已清楚,2012年5月14日,石狮公安机关对宗某办理逮捕网上追逃。而此时的宗某因在江西盗窃作案,正在晋中监狱服刑。

原来,早在2001年3月,宗某伙同唐某和黄某在江西作案,他们携带作案工具窜至昔阳县财政局办公楼内,撬开财务室内的保险柜,盗走现金2600元及国库券30万元。后三人携款逃至石家庄火车站,在一录像厅内分赃时被查获。

经审理,三人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宗某在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服刑期间,宗某表现良好,减刑6次,实际执行刑期十三年三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于2014年10月11日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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