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商部门开展企业经营行为抽查 5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本报讯 (记者 郭子芳 刘倩 通讯员 郭熙婵 苏桦蓉)为全面掌握市场主体登记后经营情况,提高对各企业的监管质量和水平,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台商区工商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企业经营行为抽查工作,这也是福建省实行市场主体抽查制以来工商部门对企业经营行为开展的第一次检查。 据了解,进入此次抽查名单的企业是由福建省工商局按3%的比例随机抽取确定,全省共抽取18087家企业作为2015年上半年全省企业经营行为抽查对象。其中,泉州台商投资区共有77家企业被抽中,包括68家内资企业和9家外资企业。 区工商分局严格按照《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组织开展工作,对抽中企业逐一实地走访,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具有违反登记事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商标侵权、合同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违法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是否具有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政垄断、倒卖无合法来源进口证明商品行为等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抽查未发现问题的,将把结果通过福建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对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将按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理,处理结果也将进行公示。 目前,辖区内77家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检查已全部完成。其中,67家企业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5家企业存在停业、经营地址变更及歇业等情况,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正在调查处理当中;5家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抽查结果在公示平台上公示,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只要登录平台都可以查询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信息、违法违规记录,这有助于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市场主体抽查是为督查市场主体及时、真实公示年报信息,是适应市场主体“宽进”后的“严管”要求探索出的市场主体监管新模式。“宽进”与“严管”相结合,既放宽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体现了政府放松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向注重运用信用监管手段的转变。下一步,区工商分局还将开展年报抽查和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