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上不要娃 开完庭她后悔了 律师:变更诉讼请求需注意时限,这起离婚案已庭审结束,想变更有难度 东南网5月13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韩影)“我后悔了,想把孩子夺回来。”昨日上午,阿玲(化名)拨打海都热线通95060,说自己最近很纠结。她想和丈夫阿强(化名)离婚,起诉书中提出,希望把小女儿判给阿强,如今案件已开过庭,法官也要判决了,但她却后悔了,因此想咨询海都律师团,是否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对此,海都律师团成员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张倩雯律师解释,《民事诉讼法》允许变更诉讼请求,但要注意时限,应在举证期届满前提交变更申请。 【厝边难事】 离婚案开庭后,她就后悔了 阿玲今年31岁,南安人。几年前,她的第一任丈夫去世,后经人介绍,认识刚离异的阿强。 阿玲觉得,两人家境相当,所以认识两个多月就领了证。“婚前,大家都说他人好,老实能干。”阿玲说,婚后不久,阿强就“变”了,以前他做装修工,收入还不错,婚后就不出去工作,而且还刷她的信用卡,她为此伤透了心,3月26日,她向法院提交诉状,起诉离婚。 阿玲和前夫所生女儿,今年已经5岁,她和阿强生的小女儿,才1岁2个月大。考虑到自己以后一人带两个孩子,可能会吃不消,所以,她在起诉书中提出,希望把孩子判给生父阿强。然而,案子一开庭,她就后悔了,担心阿强照顾不好孩子。 “我很后悔,现在只想要回孩子,不知还有机会没。”阿玲很纠结。 【律师说法】 变更诉讼请求,需注意时限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解释,所谓变更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将先前提出的诉讼请求更换为新的诉讼请求,包括原告诉讼请求的变更、被告反诉请求的变更、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诉讼请求的变更。变更诉讼请求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当事人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更换;第二种是当事人认为提出诉讼时,其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诉讼请求。 “虽然法律允许变更诉讼请求,但需要在举证期届满前提出变更申请,超过时限法院将不予受理。”罗平律师解释,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给双方当事人发举证通知书,会指定一个举证期限,如果没指定具体期限,一般会明确说明接收诉讼材料后15日或30日内举证。通常变更诉讼请求,需要当事人向法院另行提交申请,文本样式也并不复杂,只需注明要将起诉书中第几项内容,更改为当事人提出变更的内容即可。 就本案来说,由于阿玲与丈夫离婚一案已经庭审结束,举证期限已满,就法定程序而言,变更诉讼请求面临一定困难。但罗平律师建议,阿玲仍可以试着向法院提交变更申请,因为法院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决,通常考虑有益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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