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温文清)近日,《石狮市新市民积分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根据《方案》,石狮将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全市公办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划出部分起始年级学位,供新市民的子女积分申请入读。今年,计划安排公办学校起始学位400个供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其中,幼儿园75个、小学210个、初中115个。 可按家庭成员的最高积分申请 据了解,此次申请享受石狮公办幼儿园、小学和初中起始学位入学积分优待的新市民,包括:入学对象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新市民申请子女积分入学时,可以学生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中积分最高的一方申报入学积分认定。新市民申请子女积分入学的学校所在镇(街道)应与申请人居住证的镇(街道)一致。同一个学生仅限新市民一人申请,不能多方重复申请。新市民如有多个子女同时申请积分入学的,可以家族中其他成员的名义申请。 新市民欲申请子女积分入学的,应在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向石狮市新市民积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积分办”)申请并完成当年度本人的积分认定,逾期申报的积分不予认定。新市民申报子女入学积分分值计算时间截至当年3月31日。新市民取得子女积分入学资格后,其本人不再参加今后的子女积分入学申请,但其家庭其他成员(未享受积分入学优待)可继续申报入学积分认定。 今后每年4月中旬,在设立企业管理账号的企业就业的石狮新市民,可通过“石狮市新市民积分入学网上申请系统”申请子女积分入学,网上填写并提交《石狮市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其他新市民可向居住证登记地所在镇(街道)新市民服务窗口申请。新市民可选择与本人居住地一致的镇(街道)服务区内的1—2所学校作为子女申请就读的学校,但必须在提交《申请表》之前,填报好子女申请就读的学校志愿。每年5月上旬,石狮市积分办以镇(街道)为单位,分别按新市民纳入积分管理的A、B类,以当年各学段招生计划的1∶3比例,按新市民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积分分值从高到低,确定各学段新市民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入围对象。 今年49所学校供积分入学申请 据悉,今后每年4月上旬,石狮市教育局将公布接受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及申请入学办法。 今年秋季,石狮市首次接受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的学校共有49所,计划安排公办学校起始学位400个,其中,幼儿园75个、小学210个、初中115个。 据了解,2014年5月,石狮在全省率先推出《石狮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试行)》,首创新市民积分制,赋予新市民户籍之外的入学、入医、安居、安业等方面的公共权益,构造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紧缺高端公共资源服务差异化的基本格局,努力实现外来人口公共服务同城待遇,使新市民在石狮享受到人性化关怀、均等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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