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休学创业可保留2年学籍 东南网4月15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曾小琴)在校大学生可休学创业,创业期间可申请保留2年学籍。大学生自主创业,可走工商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又能享受税收、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 昨日,泉州市人社局、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财政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泉州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至2017年,泉州市财政将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孵化基地建设、创业项目扶持及创业培训等。 政策适用的对象和条件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以及毕业后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泉州辖区内独资或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合资、合伙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且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据介绍,至2017年,泉州全市将引领3000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并在各县(市、区)和高校重点扶持建设15个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每年评选资助10~20个优质大学生创业项目。 优惠政策 年限:毕业生毕业年限由原有的3年放宽至5年。 工商:工商部门要设置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实行专人专件优先办理。 税收:在3年内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扣减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9600元;小型微利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低税率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和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社保:大学生自主创业,还可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最长不超过2年。 创业补贴 启动资金:每年重点扶持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经评审每项在10万元以内给予启动资金扶持。 开业补贴:首次创业大学生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创业所在地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补贴标准为其自主创业注册资本总额的20%,最高限额每户不超过1万元。 创业资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相应贴息。 租金补贴:对在各类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外租赁房用于创业的,由纳税所在地财政按租赁场所租金的50%给予补助,最长2年,每年最高补贴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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