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4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原泉州鲤城区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朱某平,多次收受合作单位贿赂3万元。近日,他因涉嫌受贿罪,被鲤城检方提起公诉。鲤城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朱某平今年64岁,泉州鲤城人,原鲤城区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包括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日常运营等全面工作。去年7月,朱某平经检方决定,由鲤城警方执行取保候审。 检方指控,自2005年至2010年间,朱某平在任职期间,先后收受泉州丰泽海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理叶某英、泉州东南制药有限公司业务员谢某煌、泉州市鲤城东门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经理欧某木贿送的现金人民币2.2万元,和价值人民币8000元的购物卡,为叶某英等在销售医疗器械、药品给该中心的过程中提供帮助。去年10月20日,朱某平向检方退出全部赃款。 检方认为,朱某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责。朱某平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检方建议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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