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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首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为优秀人才提供法律服务

2015-02-03 10:37:03来源:泉州晚报责任编辑:陈小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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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谢曦 实习生 纪振宇)记者日前从市委人才办获悉,为更好地营造人才发展软环境,泉州市首次通过向本市知名律师事务所统一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泉州市优秀人才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市委人才办与福建志立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志立律师事务所将按合同规定为优秀人才提供以下法律服务:为服务对象解答法律问题,讲授法律知识;参与服务对象经济合同谈判和项目洽谈;协助服务对象草拟、修改、审查经济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为服务对象代理诉讼、非诉讼法律服务和仲裁活动(代理诉讼、非诉讼和仲裁案件收费优惠10%-30%);为服务对象处理(或协助处理)其他法律问题。服务对象遇到急办的法律事务,可随时联系律师事务所指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据悉,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对象包括国家级人才奖项获得者、省级人才奖项获得者、泉州市级人才奖项获得者、泉州市高级人才证持有者、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其他市级以上人才五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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