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报道>>> 小型水利工程要建设更要管护 泉州市建章立制让农村用水更有保障 本报讯 (记者林铭珊 通讯员刘诗雄)记者昨日从市水利局获悉,日前,市政府印发《泉州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规定》(下简称“《规定》”), 将解决灌溉水费征收难、管护资金难以落实、建后管护机制缺乏等问题,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更好地满足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泉州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迎来建后管护时代。 管护人员需培训上岗 《规定》指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主要包括: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小型灌区渠系及配套建筑物,管灌、喷灌、微灌溉设施及配套工程;小山塘(容量小于10万立方米)、小型灌溉排水泵站(装机容量小于1000千瓦)、灌溉机井、山地水利蓄水池(容量小于500立方米)、小型拦水堰闸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日供水规模1000立方米(不含)的Ⅳ型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日供水规模小于200立方米(不含)的Ⅴ型分散式农村供水工程;流域面积小于50平方公里的农村河道堤防工程;农村排洪沟渠等。工程产权所有者既是工程的管护主体,也是安全责任主体,负责管护工程的安全运行、用水调度、防汛抗旱、工程建设与改造、维修养护、水毁修复等工作。 管护人员实行培训上岗制度。管护人员一般由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常住人员担任,农村供水工程管护人员应掌握相关管护知识。县级水利部门每年须至少组织一次业务技术培训。 日常巡查次数细化到天 《规定》明确了日常巡查制度。小山塘工程在非汛期每10天至少巡查1次,汛期每周至少巡查1次,台风暴雨过后立即巡查1次,其中病险山塘在暴雨、台风期间每天至少巡查一次,溢洪、水位接近坝顶或出现险情的山围塘应有人员现场值守,管理单位应根据山塘病险情况限制水位运行或空库运行,对险情限期整改完成;渠道及配套建筑物非汛期每个月至少巡查1次,汛期每半个月至少巡查1次,台风暴雨过后立即巡查1次;分散式供水工程净水厂每10天至少巡查1次,水源地每个月至少巡查1次,集中式供水工程应参照乡镇水厂管理办法执行。 维修养护将力争做到出现问题即可得到妥善解决。 渠道及配套建筑物,每年冬春期间要组织一次除草和清淤,暴雨过后要及时清理渠道杂物。这意味着困扰农民长久的灌溉渠道淤积、堵塞问题将根治,全市农村灌溉渠道将全面疏通。 建立镇级农村水利工程信息库 其他方面,坝体为土坝或土石混合的小塘坝,每年至少开展2次坝体全面除草,每3年至少开展1次防治白蚁工作,每5年至少开展1次坝体灌浆。集中式供水工程、农村分散式供水工程的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将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水质检验项目及检验频率进行水质检测;生物慢滤池,非汛期每个月至少清洗1次,台风暴雨过后应立即清洗,每年应补砂1次;不锈钢净水设备,要根据原水浊度调整混凝剂投加量,台风暴雨过后应反冲洗;清水池每季度至少清洗1次;消毒药剂,每10天检查1次,并视实际消耗量进行添加,农村自来水水质将更有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泉州市将应用水利工程信息化技术,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农村水利工程分布、特性及管护的信息数据库,加强工程的运行和维修养护状况进行即时监管。 越“末梢”越是基层大事 一提水利,人们就会联想到水库、堤防、拦河闸、连通工程这些“大家伙”。但事实上,各级水利部门最常接到的电话是哪个村子水渠堵住了,哪个村子的饮水得不到保障。对于淳朴的农民兄弟来说,水利就是家门口的小沟渠不要堵住,田间的蓄水池能蓄得满满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能给他们带来放心的饮用水。 泉州市有超过2000个行政村,单一的水利部门很难兼顾到所有村子的“小农水”问题。“小农水”问题更多的还是依靠农民兄弟在自发处理,这也就有了每年数千群众自发清淤安溪百里渠等的壮观场面。 《泉州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规定》的出台,是泉州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里程碑。“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农村分散式供水工程的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越“末梢”,就越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越是基层大事。从现在起,农民兄弟的生产生活用水可以更有底气了,因为台风暴雨后的沟渠损坏、饮水水质下降等都将有专人管护。他们要做的,就是安心地在田里撒上大片的种子,等待来年丰收。(铭珊) 来源:泉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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