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顾:晋江陈埭一黑诊所内纸箱藏女尸 “医生”被刑拘
东南网12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年过五旬的清洁工,中午到诊所打点滴,午夜时,家人竟在诊所夹层的纸箱内,找到了她的尸体。去年7月,这起发生在晋江陈埭溪边村的医疗事故,引起广泛关注。
“黑诊所”老板常某成,事发后因非法行医罪获刑。而晋江卫生部门问责发现,该黑诊所自设立后,先后至少4次被执法大队查处。但时任晋江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大队副中队长杨某,始终未对其进行监管和取缔,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出人意料的是,杨某在警方审讯过程中,还自曝了职业生涯中的受贿内幕。
近日,晋江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对杨某双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一审判决】
数罪并罚
获刑8个月
晋江法院审理认为,杨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能有效取缔其辖区内非法行医的诊所,致就诊人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折合人民币12800元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分别构成了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案发后,杨某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了其罪行,是自首,且杨某家属代其全部退赃,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对杨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记者了解到,本案一审判决后,杨某并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经生效。
【领导问责】
黑诊所屡被举报 仍不理不管
病人黎某香之死,不仅把这家黑诊所推上了风口浪尖,还牵出了时任分管卫生监督领导玩忽职守一案。
杨某自2011年10月起,任晋江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大队(加挂“晋江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牌子)陈埭中队副中队长,担负着组织陈埭中队打击辖区内非法行医诊所的工作职责。
实际上,在2012年7月至9月间,常某成经营的黑诊所,已被杨某下辖的执法大队多次查处。晋江卫生监督执法大队晋南中队,曾先后两次在统一行动巡查时,发现常某成在溪边村非法行医,予以查处后将该情况反馈给杨某。这期间,执法大队案件处理室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常某成非法行医,将线索移送给杨某,要求陈埭中队及时查处并反馈。
同年9月,常某成被晋江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列入无证行医“黑名单”,上报泉州市卫生局,并在晋江市卫生局门户网站公示。但杨某始终都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工作,对常某成非法行医行为进行监管和取缔。
【事件回顾】
诊所内打吊瓶 病人当场死亡
常某成是安徽人,今年51岁。
2012年7月,常某成在没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情况下,在晋江陈埭溪边村一店铺内开设诊所。虽然没给诊所挂牌,地点也较隐蔽,但由于附近有几家大鞋厂,工人很多,这家诊所并不缺病人。据附近工人介绍,“每天来这里看病的,至少有四五个”。另外,常某成很爱给患者打点滴,“有点小感冒,一般都是给人打点滴”。
去年7月14日中午,溪边村一家鞋厂的清洁工、年过五旬的江西人黎某香,因身体不舒服,来这家诊所就医。常某成按照惯例,给她打了点滴。但输液没多久,黎某香就感到身体不适加剧,呼吸越来越困难,很快晕了过去,渐渐失去生命迹象。常某成遂将黎某香的尸体放在一个大纸箱中,藏匿在住所门顶的夹层间。
当晚11时许,黎某香的家人见她没回家,到诊所内寻找,发现黎某香的尸体,立马报案。
事发后,晋江卫生局执法人员收缴了该诊所内的药品、医用器械,并对其公告取缔。常某成则因涉嫌非法行医被刑拘,后来被法院判了刑。
自曝多起受贿内幕
今年3月16日,杨某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晋江警方刑拘。审讯过程中,杨某还主动交代了自己的受贿内幕。
2012年春节前至2014年春节期间,杨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2800元。
其中,晋江陈埭紫峰中学食堂承包人黄某,曾向其贿送现金1000元;晋江市和平路骨之味餐厅的罗某,曾贿送现金2000元;晋江市金马国宾酒店的李某,曾两次贿送累计面值2500元的超市购物卡。目的皆是为了取得杨某在卫生监督检查过程中给予关照。
此外,还有不少知名酒店、餐厅也在行贿名单中,如晋江市宝龙酒店、晋江和平路食锦记餐厅、好来川餐厅、晋江SM广场大丰收鱼庄餐厅和兴泰酒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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