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紫山镇原副镇长受贿 多次叫男友拿行贿财物
早报讯 惠安县紫山镇原副镇长陈某某(女)受贿5万元,近日一审被洛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半。法院查明,陈某某受贿时,多次叫男友王某某帮忙拿东西。 陈某某今年51岁,在担任紫山镇副镇长期间,主要分管水利、农业等工作。法院查明,她受贿集中在2007年至2009年。阿昌是紫山镇黄塘溪六期整治工程的承建商,他为了让陈某某帮忙协调征地问题,关照工程质量检查,多次行贿陈某某。2008年春节期间,陈某某不在家,阿昌打电话说要送她土特产,她让男友王某某去取,过后发现阿昌送的不是什么土特产,而是2瓶白酒和1万元现金。此后陈某某还多次让王某某帮忙拿别人行贿她的财物。 阿昌供述,他送钱物给陈某某后,陈某某对他的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尺度放得很宽。 今年2月,陈某某受贿案发,归案后她退出全部赃款,并有立功表现。法院认为,陈某某有立功、全部退赃、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依法对她作出从轻处理,一审判她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半。 (早报记者) |
相关新闻
- 2014-11-25受贿3.6万元辩称是劳动报酬 安溪龙涓一科员一审获刑
- 2014-11-22买通监理放松工程监管 泉州8名行贿受贿者被判刑
- 2014-11-2110年收受企业7.5万元 泉州一银行客户经理获刑
- 2014-11-20某银行泉州市区一支行行长帮忙审批贷款受贿4万元
- 2014-11-15失职致95万被套取受贿3.45万 安溪农技站一干部获刑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