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男孩爱赊账 家长校门口被索债 律师:10周岁以下的孩子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赊账行为未必有效,商家最好不要赊账给小朋友
美瑞/漫画 东南网11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莉莉 张凯航)黄先生最近很苦恼,他10岁的儿子小杰(化名)在泉州一所小学念4年级,平时家里管教甚严,很少给他零花钱,但近两个月,小杰竟然在学校门口的小卖部里赊账,买溜溜球和小零食等,默默欠下了170多元。 上周五,小卖部的老板在校门口将黄先生拦下,这事儿才被捅了出来。小卖部老板说,孩子有时拿了东西就走,说隔日还钱,却总没还,他们也很头疼。黄先生说,孩子已经不是第一次在外赊账了,他为此打过孩子两次,没想到孩子这次变本加厉。 对此,律师表示,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商家让孩子赊账的行为并不合适,甚至可能面临钱拿不回来的处境,建议商家最好不要赊账给小朋友。 爸爸接儿子放学 被小卖部拦下要债 上周五下午,黄先生开车来接儿子小杰放学,没想到被校门口小卖部的老板拦下,“你儿子欠了170多元”。听老板一说,小杰没有否认,黄先生虽然惊讶,但也只好付了钱。 这是黄先生第三次帮儿子“还债”了。去年年底,小杰在4家小卖部赊账,当时共欠了三四十块钱。“我知道后很惊讶,从来没听说过小孩会欠小卖部钱的。”黄先生说,第一次被小卖部老板追着要钱,他就认为这件事情很严重,回家后把小杰重重地打了一顿,又让他写了保证书贴在墙上。但是,这学期刚开学不久,小杰又第二次在小卖部赊账了,40多块钱,涉及三四家小卖部。黄先生依旧对小杰打骂,小杰哭着承认错误,也保证“不敢有下一次”。没想到,他不仅第三次犯,这次还欠下了170多元。 每次打小杰,黄先生都很心疼,但他认为,“不打不行,一直这么欠钱,养成坏习惯,长大后肯定学坏”。 小卖部也头疼 孩子拿了东西就走 昨日下午,海都记者来到小杰在读的小学门口,在他赊账170多元的小卖部里,刚好有几个小学生走出来。记者上前询问,小卖部是否可以赊账,几个孩子都表示不知道。 而小卖部老板杨先生,一听说赊账,马上反应过来,说的就是小杰的事。杨先生说,“就他一个人赊那么多钱,其他的孩子都是欠个一两块,隔天就还了。” 杨先生称,小杰从开学初就开始赊账,他曾跟小杰说过好几次,但小杰总是口头承诺隔日就还,后来甚至直接拿了东西就要走。他顾及来店内买东西的孩子很多,又怕过度反应会吓到小杰,这才一直拖着。上周五,小杰的爸爸还清欠款后,便与他达成一致,坚决不再赊账给小杰。 其实,不仅杨先生一家小卖部,校门口另有两家店铺也表示,曾被小杰赊账。一名店主说,“有时候小孩子拿了饮料直接喝,你不赊给他都没办法。” 他平时比较贪玩 已是第三次赊账不还 黄先生说,小杰平时比较贪玩,但并没有其他不良行为。他对小杰很严厉,没有给孩子零花钱,文具都是大人给买好的。小杰第二次赊账后,他试着给孩子零花钱,一周10元,让小杰自己安排,不过说好不能买玩具和零食。这次小杰在外面赊账170元,让黄先生忍无可忍,除了反思自己的教育方式存在问题外,黄先生觉得,小卖部也不该让孩子赊账,会纵容孩子养成坏习惯。 而小杰的班主任黄老师听说这件事,并不特别意外。她说,从一年级开始,小杰就因为喜欢玩具有类似的行为,他的这种行为,其实并非恶意,或许跟他较强烈的好奇心有关。黄老师说,在班里,小杰算是拥有玩具最多的一个孩子了,在他第二次赊账后,她也试图多从学习上鼓励他,一方面提高他的自信心,另一方面也希望吸引他将注意力转移到学习上。 学校的黄校长也表示,下周在国旗下讲话,将不点名地借此规劝学生,同时校方将和多家小卖部协商,避免赊账行为。 辖区鲤中派出所民警表示,近日将到相关商家进行宣传,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出现,避免孩子养成不好的习惯。 心理学专家:孩子想吃想玩,借赊账满足后变本加厉 对此,国家心理咨询师王永梅认为,想吃想玩是孩子正常的需求,如果没有通过正常的渠道得到满足,孩子就容易焦虑和压抑。而一旦通过其他方式得到满足,以后就会变本加厉。 王永梅说,小杰第一次赊账后,爸爸帮他付了钱,他可能就认为这是一种方式,可以满足自己买零食和玩具的需求,结果没办法控制自己去赊账。这时,孩子的心理已经存在一定的问题,问题的深层原因,需要对小杰及其成长背景详细了解后才能清楚,建议家长带孩子进行专业的心理辅导。 律师:10周岁以下的孩子赊账行为未必有效 对此,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吴家洪律师表示,商家的类似行为并不合适,甚至可能面临钱拿不回来的处境,建议商家最好不要赊账给小朋友。 吴律师介绍,根据民法通则中规定,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出现赊账行为,必须由监护人来偿还。 赊账买东西,是进行等价交换,属于正常买卖合同关系。若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孩子赊账,那么买卖合同关系是否有效,要看购买的物件是否匹配孩子的年龄或智力水平。 如果是零食或小玩具之类的小额物件,这时合同仍然有效,监护人要履行支付责任;如果购买的物件与孩子的年龄等水平不匹配,那么合同无效,此时家长可以追认孩子购买的物件,或者将物件还给商家;如果孩子购买的是与年龄智力水平不匹配的体验式消费,家长无法原物返还,则无需支付商家,并且,如果该体验式消费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家长可追究商家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