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一七旬拾荒老汉猥亵4名女童 一审获刑4年
东南网8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见习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王玲玲)石狮70岁的拾荒老人李某欣,因涉嫌猥亵4位女童,于前日被石狮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8月11日,因涉及当事人隐私,本案在石狮不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欣祖籍安徽阜阳,他和老伴租住在石狮某村,以捡破烂为生。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下半年至2014年1月间,李某欣多次用糖果或玩具诱骗女童到其租住的房间、后门等处,对王某甲(7岁)、王某乙(5岁)、李某(12岁)和曾某(6岁)等4位女童实施猥亵,并对曾某进行口头威胁,“告诉妈妈就打死你”。 这期间,曾某的母亲彭女士发现,女儿有一段时间常说下体疼痛,一再追问下,女儿才说出实情。彭女士从其他邻居处也了解到,她们的女儿也有类似经历,于是选择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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