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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丢手机谁担责? 律师:经营者有责但无全责

qz.fjsen.com 2014-08-08 09:22:19 林莉莉 陈晓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监控视频中的白衣男子,推开王先生的包间,有重大嫌疑

东南网8月8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莉莉 陈晓婷 实习生 吴雅涵)去养生馆推拿,睡着后,刚入手的苹果手机被偷了;去游泳馆游泳,离开时却发现,储物柜里的钱包和手机不见了。昨天,晋江的王先生、丰泽的施先生分别致电海都热线通968111,讲述他们的遭遇。

而前日海都报也曾报道,市民王先生在市区一游泳馆消费后,丢失一条金项链。因是个人保管不当,他只好放弃索赔。

在服务场所消费,随身物品还被偷,到底是谁的责任?又如何索赔?记者请民警和律师为您解答。

事件一:

注明登记身份消费 却让可疑男子入内

一周前,在市区温陵北路的一家养生馆,晋江的王先生跟朋友三人推拿后,舒舒服服地睡着了。不料醒来后,却发现自己新买的苹果5S手机不见了。现场的监控视频显示,当天凌晨3点多,一名白衣男子进了王先生的包间,不到一分钟后离开。经初步调查,鲤中派出所民警表示,该白衣男子有重大嫌疑。

令王先生不解的是,在养生馆一楼门口,写明入馆消费必须用身份证登记,且养生馆里到处有监控摄像头,也有保安巡查,为何还会发生这种事?“手机被偷,是他们管理失误和漏洞造成的”,因此,王先生坚持让养生馆全额赔偿。

对此,该养生馆负责人刘经理介绍,当晚,白衣男子没有登记消费,但他借口上厕所,进入了消费区。“我们并不是推卸责任,只是应承担部分责任,不可能接受全额赔款。”刘经理说,如果王先生坚持全额赔偿,那只能走法律途径。

事件二:

储物柜上了锁 手机钱包却丢了

“东西都放在储物柜里,上了锁,就这么不翼而飞。”昨天下午,家住市区的施先生,在东湖公园附近的一家游泳馆里,也丢了手机和钱包。施先生说,东西丢失后,储物柜的锁完好无损。事发后,他报了警,也要求游泳馆赔偿损失。

施先生认为,“这么多人把贵重物品放在储物柜,他们应该派人看管”。在没有监控的更衣室,游泳馆有责任保证消费者的财产安全,丢了东西游泳馆就该负责。

目前,双方正在协商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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