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两瘾君子半夜上门讨债 踹坏铁门因非法侵入被拘
东南网8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莉莉 通讯员 吴宇舟)“我上门讨债怎么就违法了?”听说要被行政拘留10天,阿斌纳闷了。前天凌晨4点多,阿斌带人赶到泉州市区城西路一民宅,踹坏铁门后入室讨债,主人报警后,两人最终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拘。 36岁的阿斌是泉州鲤城人。事发前一天,他吸了K粉后,喊来阿腾一起喝酒。24岁的阿腾是安溪人,那天他也吸了K粉。 两人聚到一块后,阿斌想起欠了自己1万多块钱的朋友“土匪”,“土匪”是外号,朋友的真名他不知道。 趁着酒劲,阿斌带着阿腾,打车到了“土匪”家,这是一座三层楼的民宅。此时已是前天凌晨4点多,阿斌猛的一脚,就踹坏了铁门锁芯,阿腾在一旁拿石头砸门帮忙。门被踹开后,两人顺着楼梯,跑上三楼,敲门讨债。 欠钱的朋友不在家,只有他的母亲和两个弟弟在家。被惊醒后,一家人跟阿斌两人理论起来,最后报了警。 开元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将阿斌两人带回派出所。经尿检,民警发现两人吸食毒品。两人因吸毒被行政拘留5天,两人并无异议,可一听民警要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之名,对他们处行政拘留10天,阿斌就不停喊冤了。 泉州公安法制支队傅锦树副支队长说,警方对这起案件的处置得当准确。“凌晨4点多,不经主人允许,强行进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生活秩序,这几个要点都符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构成要件。” 对于阿斌两人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较轻,予以治安处罚也属适当。“他们是要债,若是在白天,于情理而言并不过分。若有打砸行为,可追究其损毁财物,可不追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被非法侵入时,你意识到了吗? 傅锦树介绍,对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案件,在泉州乃至福建并不多见。原因有二:一是被其他重罪吸收了,二是多数人对此的法律意识淡薄。 一些入户盗窃、抢劫或者伤人案件,虽然也触及“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但由于盗窃等重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罪名就被吸收了,不被另外追究。 “只要不经房屋的居住人(包括房子的主人或者租户)同意,无法律依据或合理理由,以任何形式进入他人住宅;或者居住人明确拒绝他人进入,无法律依据或合理理由,强行进入并拒不离开,都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在具体实践中,不少在理论上符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却难被界定。很多人因法律意识淡薄,对于他人非法侵入住宅的情况,并无意识到自己的权利被侵犯。 “很多侵入者,都是居住人认识的,是熟人。居住者不明确拒绝,无法取证,就给民警办案带来困难。”傅锦树说,另外,一些侵入者以各种理由进行辩解,比如讨钱、感情纠纷,对于具体实际情况,警方在执法过程中,会综合判断考虑。 据介绍,非法入侵他人住宅情节较轻者,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较重者则可追究其刑事责任,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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