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传偷看洗澡 老汉砍伤女老板一审被判刑三年半
被传偷看洗澡 老汉砍伤女老板 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刑三年半 早报讯(记者 黄墩良 实习生 谢司玥 通讯员 王志平)“我就是要你死!”潘某孽拿着菜刀,追砍前方的阿香(化名),直到她跑进警务室,他还不放过。这起发生于泉州鲤城区笋江花园城的行凶案,近日有了一审结果,潘某孽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三年半。 案情 当街追砍女老板 老汉被协警制服 事情发生在去年12月26日上午11时许。当时,潘某孽走进阿香开的食杂店,称自己赔偿她1.5万元后心情很郁闷,要让她死。 “我已经六七十岁了,把你砍死我再去枪毙。”话刚说完,潘某孽推了她一下,并抽出一把菜刀上前砍阿香。阿香猝不及防头部中了好几刀,之后奋力挣扎并把潘某孽推倒,往店外跑开。 潘某孽持刀在后面紧追,阿香跌跌撞撞跑了一段路,在附近的警务室门口,她朝协警小吴大声呼救。小吴冲上去抓住潘某孽。 阿香在医院治疗了10多天才出院。医生诊断,她的头皮累计8.5cm长伤口,肢体1.3cm长伤口伴6cm长划伤痕。鉴定认为,她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背后 被传偷看洗澡 心结难除要报复 为什么潘某孽要把阿香置于死地?这得从之前发生的两件事情说起。 去年4月的一天,潘某孽到阿香的店里换零钱时,与她发生冲突,潘某孽竟当场殴打阿香,导致她胸腹部受伤。事后经警方调解,潘某孽赔偿了1.5万元。 回到家之后,潘某孽越想越不甘心:“这个女人一定是讹我的钱!” 此外,潘某孽还被邻居传说,他偷看阿香洗澡。这种心结积累了大半年,潘某孽决定报复。 一审 被判故意杀人罪 得坐牢三年半 近日,鲤城区法院一审审结此案。 法院认为,潘某孽因泄愤,持菜刀不计后果击砍他人头部,置他人生命于不顾,该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予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 据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潘某孽有期徒刑三年半,并需赔偿阿香约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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