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断“口说无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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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在法官面前的是一张起诉状和一张欠条复印件,原告阿坚(化名)再无其他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被欠4万元货款,只能光说说。俗话说,“口说无凭”,面对迷雾般的一起民事官司,法官如何断案,最终让阿坚笑逐颜开呢?
□早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林文敬 施小容
起诉
只有欠条复印件
口说无凭愁煞法官
今年4月3日,阿坚委托律师,向德化县法院递交了一份民事起诉状。法院经审查后,予以立案。
阿坚说,自己是一家汽配厂的老板,阿莉(化名)和丈夫阿福(化名)共同经营一家汽车维修店,双方有了业务往来。阿福夫妇曾向他陆续购买了一些汽车配件,经双方结算,到了今年1月18日,他被阿福夫妇欠货款75000元。当日,阿莉出具欠条一张交给他收执。尔后,阿莉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向他支付了3.5万元的货款。尚欠的4万元货款,他多次向阿莉夫妇催讨,但均无果。为此,他于今年4月2日早上到阿福夫妇修理厂向他们催讨尚欠的4万元货款,只见到阿莉在场,阿莉当即表示愿意支付,叫他先把欠条原件交给她看一下,不想,阿莉趁他不注意撕毁了欠条原件,并拿走了有字迹的那部分碎片,当然欠款是一分没付了。他只好当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德化县公安局龙浔派出所的民警到现场了解情况。
民警给阿坚和阿莉分别作了笔录。但这属于民事纠纷,警方建议阿坚通过法律诉讼渠道解决争端。
拿不到这货款,还被撕毁欠条,阿坚次日就将阿福夫妇告到德化县法院。
但法官只看到这张诉状和欠条复印件,复印件上只有阿莉的署名,最能证明欠款的欠条原件,他根本无法提供。“整个过程,只有原告自己在说。”法官说,“口说无凭,要辨别事情的真伪,可不简单。”
庭审
被告否认欠那么多
视频资料峰回路转
果然如法官所料,案件审理中,阿福夫妇否认自己欠阿坚那么多货款。
他们说,阿坚的主张没有事实与依据。阿坚既然主张他们欠了4万元货款,就应当举证证明,否则就是乱说,他们请求法院驳回阿坚的诉讼请求。
一方说有被欠货款,一方却矢口否认。孰真孰假?此时,法院准许了阿坚的一份申请。
原来,看到自己的证据确实很不足,阿坚向法院提出申请调取德化县公安局龙浔派出所于2014年4月2日接他报警后出警而录制的视频资料。
法官详细查看了该视频资料。视频中,阿莉承认今年1月18日因欠货款7.5万元,而给阿坚打了张欠条,但她认为自己已支付货款5.5万元,只欠款2万元,而非欠4万元。
结果
未能举证已还多少
买家被判付4万元
到底阿坚被欠4万元,还是2万元?成了整个案件的焦点。
法官说,这下,要综合判断各种证据了。阿坚申请法院调取的视频资料系公安机关出警后依法录制,该视频资料来源合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该视频资料证实了两个事实,一是阿莉承认他与阿坚存在买卖关系;二是阿莉承认金额为75000元的欠条系她所写。
“阿坚提供的欠条复印件与法院调取的视频资料可以相互印证,因此法院对该欠条复印件予以采信。”法官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在这起案件中,双方均认可已付货款3.5万元,余款4万元是否已支付或支付多少应由阿莉承担举证责任,但她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应认定阿莉尚欠货款4万元。她经催讨未支付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这笔债务发生在阿莉和阿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他们应共同偿还。
近日,法院一审判阿莉和丈夫应当支付阿坚4万元。判决后,双方未上诉,案件已经判决生效。
■撕毁欠条如何处理?
法官说,在其他一些案件中,也发生欠条被撕毁的情况。在欠条原件被撕毁,而欠债人又否认的情况下,债主要主张自己的权利,将变得很艰难。因此,债主要有起码的防范意识,即一手交钱一手给欠条。当然了,欠债人也应当在还钱后,要求对方拿欠条给自己,防止债主日后再凭借欠条,起诉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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