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全市社区戒毒人员近2000人 发现复吸就强戒
全市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近2000人 民警社工勤监督 发现复吸就强戒 本报讯 (记者 陈淑华)昨日是“6·26”国际禁毒日。记者获悉,全市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1912人中,吸食新型毒品的占70%以上。在全市88个社区戒毒康复管理工作站的常态化监督和谈心帮扶下,多数戒毒(康复)人员未复吸。按照相关规定,社区戒毒人员一旦被密切监督的社区民警发现复吸,将转强制戒毒。 吸毒人员既是违法人员,又是病人、受害者。“从我们近年来掌握的情况看,吸食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的吸毒人员在萎缩,吸食K粉、冰毒等新型毒品的人数在迅猛上升,以小青年居多。多数小青年和朋友一起到娱乐场所玩乐,在好奇加侥幸心理下,被诱导吸毒。”鲤城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陈文景说。 2008年以来,按照《禁毒法》、《戒毒条例》相关规定,对被查的吸毒成瘾者,只要有固定住所或稳定生活来源、具备社区管理条件的人员,公安机关就依法责令其接受为期3年的社区戒毒。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需要继续康复的人员,为帮助其彻底脱瘾,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也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几年来,我市共建立69个社区戒毒康复管理工作站、19个社区戒毒康复集中管理工作站,共招聘社区戒毒康复社工139名,配合社区民警开展戒毒康复人员管理工作。 “珍惜生命,请不要让你的生命之树枯萎,拒绝毒品。”在鲤城区各个街道的社区戒毒康复管理工作站,都有一幅这样的公益宣传画。为帮助吸毒人员摆脱毒瘾、回归正常生活,包括鲤城区在内的全市各个社区戒毒康复管理工作站均成立由专职社工、民警、戒毒康复人员家属组成的戒毒(康复)监护小组,对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密切的监督、帮扶。 鲤城区金龙街道社区戒毒康复管理工作站专职社工小吴介绍,该站现负责管理戒毒康复人员5人,她负责管理对象档案的录入、定期谈心引导,社区民警负责定期对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尿检,一旦尿检发现复吸,即依法将其送强制戒毒所强制戒毒。一年多来,该站的5名戒毒康复人员未复吸,多数有了工作,生活走上正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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