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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院宣判一起涉毒案件 主犯一审获死缓

qz.fjsen.com 2014-06-26 09:21:3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26日讯(通讯员 蔡崇谋)日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涉及毒品犯罪案件,吴燕强等五名被告人因各自犯了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相关罪名而锒铛入狱,其中主犯吴燕强贩卖、运输冰毒达1003.43克、K粉达2000克,法院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燕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4至10年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12年6月至2013年1月间,被告人吴燕强经事先联系,多次到广东省惠来县向“阿生”(另案处理)等人购买毒品,其中被告人吴燕强以支付现金或毒品为报酬,两次雇佣被告人陈诗磊帮忙开车。被告人吴燕强购买毒品回泉州后,加价贩卖给下家被告人黄鑫辉等人。

2013年1月3日凌晨,被告人吴燕强雇佣被告人陈诗磊驾车一起到广东惠来东港收费站路段,吴燕强以每克人民币120元的价格向“阿生”购买冰毒110克,当场付给“阿生”12000元。回到福建南安后,被告人吴燕强将其中50克冰毒抵给被告人黄鑫辉用于偿还之前的10000元债务。

2013年1月19日23时许,被告人吴燕强雇佣被告人陈诗磊驾车一起到广东,以每克120元的价格向“阿生”购买冰毒500多克,付给“阿生”46000元。后两人开车返回福建南安行驶到沈海高速闽粤收费站附近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从车上查获含量为72.1%的冰毒401.08克、含量为74.9%的冰毒127.35克。

2013年1月17日、1月19日,被告人黄鑫辉两次提供冰毒,容留黄某在南安市省新镇扶茂岭开发区黄鑫辉租房里吸食冰毒。2013年1月20日9时许,南安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在黄鑫辉租房抓获被告人黄鑫辉,当场查获其非法持有的86.7克冰毒。

泉州中院认为,被告人吴燕强、陈诗磊等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氯胺酮(俗称K粉)仍单独或者结伙非法贩卖、运输或者持有,其中被告人吴燕强贩卖、运输1003.43克冰毒、2000克K粉,被告人陈诗磊贩卖、运输638.43克冰毒,被告人黄鑫辉非法持有86.7克冰毒,其行为分别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黄鑫辉还在其住处两次提供毒品给他人吸食,其行为又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实行数罪并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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