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11万栋危房翻建有新规
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控制区能建三层半,农村能建四层半
东南网6月19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建辉)危旧石头房申请翻建要哪些条件、能建几层、面积多大……日前,晋江出台石结构及危旧房屋改造“新规”,未来5年里,要力争基本“歼灭”全市约11万栋危旧石头房。昨天,记者从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有意向的市民可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咨询或拨打住建热线:0595-82108763。
一户一宅且危旧 可申请就地翻建
石改新政提出三种方式:组团改造、片区改造、就地翻建。
优先组团式片区改造,近年来晋江力推的“九大组团”和“五大片区”等城建“一号工程”,均是通过高密度、快节奏、组团式的城市建设和更新,来消灭中心城区危旧石头房。
鼓励成片改造,是在符合区域规划的前提下,具备10户以上(含10户)或占地5亩以上(含5亩)的区域可申请成片改造,其中含农村集中住宅小区试点及新农村建设拆除房屋需异地建设的项目。但未编制村庄规划的村(社区),不得实施成片改造。
市民最关心的就地翻建,基本条件要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即申请人在本村(社区)只有一处宅基地且是危旧房屋的权属人。
属道路控制区范围内或因规划控制不能申请就地翻建的,可申请在本村、社区范围内异地建设,但原则上不得移至道路红线宽度30米及以上道路两侧区域,建设规模参照就地翻建标准。异地建设需填写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申请表,按程序申报批准后,原房屋自行拆除后方可开工建设,原土地由村集体收回。
另外,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288平方公里)的青阳、梅岭、罗山、西园、新塘和灵源6街道,陈埭、池店、紫帽和西滨4镇,以及永和、磁灶、内坑3镇部分区域不得进行异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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