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石结构房屋改造意见出台 三类不予就地翻建
相关报道>>> 南安石结构房改造六种类型重点推进 试点工程可获配套资金扶持 本报讯 (记者 孙灿芬 通讯员 侯锦超)南安市日前制订出台石结构房屋改造实施意见,重点推进城市宜居宜业、城镇产业带动、乡村安居乐业、文化传承引导、生态文明保护、土地整理受益等六种类型改造,力争通过5年努力,基本完成石结构房屋改造任务。 现状 石结构房屋超4000万平方米 据悉,由于地处东南沿海地震断裂带,南安的建筑抗震烈度应按7度以上设防。但根据今年年初开展的城乡石结构房屋现状普查数据统计结果,南安现有石结构房屋19.675万户、15.66万栋,总建筑面积达4217.6万平方米。其中,石结构住宅4083.89万平方米,具有数量多、分布广等特点,且建设年代普遍较早,基本无抗震构造措施。 按照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南安市将以点带面,推进石结构房屋改造进程,计划在2018年基本完成石结构房屋改造任务。其中,今年拟完成495.58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截至目前,官桥镇的崇文立新片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被列为泉州市级石结构房屋改造试点项目,南安也筛选确定了27个本级试点项目。 改造 重点推进三种方式六种类型 根据意见,南安石结构房屋改造资金,以村民自筹为主、镇村筹集为辅,该市财政适当补助的办法筹集,鼓励社会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 具体改造将采用成片改造、就地翻建、加固改造三种方式,并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宜居环境建设要求,注重生态保护、文化传承和集约节约,重点推进城市宜居宜业、城镇产业带动、乡村安居乐业、文化传承引导、生态文明保护、土地整理受益等六种类型。 其中,在各级各类规划区范围内的实行统规统建的成片改造;在规划区范围外,但幢数在20幢以上或连片占地面积10亩以上的,鼓励成片改造。未纳入近期改造计划(或规划)区域和各类规划区范围外的零散分布石结构房屋,在符合相关条件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就地翻建。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无力翻建,但经加固后能达到一定抗震要求的,允许就地加固改造。 就地翻建批准建筑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120平方米/户,周边有可利用空闲地、荒坡地和其他未利用地的,增加用地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户。建设多、高层单元式住宅的,每单元住宅建筑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以下。 为推动改造,南安市政府每年将统筹安排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扶持石结构房屋改造试点工程,即房屋60幢以上或连片占地面积30亩以上的成片改造石结构房屋项目。 来源:泉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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