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一男子醉驾出车祸行动不便 法院上门开庭
醉驾出车祸 截瘫司机在家受审 法院:被告人行动不便,上门开庭 特殊的庭审现场 早报讯(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陈碧梧 庄萍萍 文/图)前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村民柯某家里举行,柯某坐在轮椅上,面前是法官(审判员)、检察官(公诉人)和书记员。去年,柯某醉驾出了车祸,自己下半身截瘫,终日与轮椅为伴,他被控危险驾驶罪,但无法到庭受审。泉港区人民法院于是将庭审安排在他家里进行。 柯某今年48岁,泉港界山人。去年8月14日凌晨,他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在国道324线行驶,碰撞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柯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害的交通事故。 事后,经检测,柯某血样中酒精浓度为301.76mg/100ml,系醉酒。他和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司机对该起事故负同等责任。 柯某在事故中严重受伤,下半身瘫痪,医生说他日后只能靠轮椅行动。 后来,泉港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柯某提起公诉。泉港区法院的陈法官负责审理该案。他说,柯某无法到庭受审,考虑到实情,法院与检察院沟通后,决定将庭审现场设在柯某家里。 当日上午,法官、检察官一行驱车半个小时,来到柯某家里。坐在轮椅上的柯某,看到他们,连声道谢。 支起桌子,摆好椅子,法官和检察官几分钟就搞定了一个简易的庭审现场。法官正面落座,面对柯某,检察官和书记员坐在两旁,与在法院的庭审相比,程序上一点也没落下。 对于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柯某并无异议。庭审后,法官表示,将择日宣判此案。 一些群众听说法院在柯某家里开庭审案,也来旁听。“很受教育。”一名邻居说,“发生在身边的事情,更能提醒我们,不能酒后开车,否则出事了,不仅自己遭殃,还可能会被判刑。” 据介绍,泉港区法院积极为群众提供更方便的法律服务,多次开展巡回审判、进村入户化解纠纷、普法送法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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