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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交通处罚有变 轻微违法不扣分警告为主
2014-04-09 08:15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我来说两句
  目前一些交通违法代码作了相应调整,其中更明确了超限速的界定,对于一些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罚。超速20%以下,作为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警告,不扣分。

本报讯 (记者 李凯龙 实习生 黄奕群 通讯员 黄颖)记者昨日从泉州高速路交警支队交管科了解到,按照规定,目前一些交通违法代码作了相应调整,其中更明确了超限速的界定,对于一些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罚。如,此前在高速公路上行车,超过最高限速20%以下的,给予驾驶人警告,并记3分。

民警分析,如限速10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驾驶员开到101公里/小时,有可能只是在油门的控制上把握不准,这样也将算作超速20%以下处罚。现在以100公里/小时的限速来算,市民开到110公里/小时,仍作为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只有车速在111公里/小时以上的超速行为才给予警告,并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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