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完成1621宗翻建审批 石头房改造大步推进中
本报讯 (记者 朱娟娟 通讯员 张振海 实习生 谢宜萱)作为泉州市石结构房屋改造试点,石狮石头房改造取得新进展。记者从石狮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了解到,去年至今,石狮已经完成1621宗石头房翻建改造审批,石头房改造正在大步推进中。 去年,石狮市研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沿海五镇石结构及危险房屋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力争通过5年时间,基本完成沿海石头房改造加固任务,同时不再设定改造翻建指标,明确石结构及危险房屋能改造加固的,要及时改造加固,解危暂时有困难的,应采取安全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石狮对石头房翻建的条件及规模进行调整。其中,就地翻建房屋占地面积(含建筑垂直投影面积,下同)按不大于原批准用地面积翻建,原批准用地面积大于150平方米的,按占地面积不大于150平方米翻建,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半,每层限高3.5米;2005年4月1日前已建成,但无法提供相关土地建设审批文件,符合该房屋是申请人(即现居住对象)唯一居所的,允许申请改造翻建,占地面积不大于原占地面积;一宅多户或一宅一户多个兄弟,可分户进行翻建。同时,按上述改造翻建标准,若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仍少于50平方米或其他原因,确需申请增加翻建建筑面积、占地面积或层数的,上报石狮市政府进行个案研究并核准后,由镇政府审批翻建。 接下来,石狮将结合城市规划和城市更新的总体部署,对条件成熟的成片房屋实行改造更新,建设现代化的居住小区;结合新型社区建设,继续积极探索零拆整建模式,出台农村住宅小区的配套政策,推进集中连片改造建设和农村住宅小区建设;抓好城市空间更新改造指引编制,抓紧选取1—2个社区进行“土地重划,社区自改”试点。 |
相关新闻
- 2014-02-18沿海五镇石头房改造翻建 石狮已完成1100宗审批
- 2013-09-245年内石狮将改造4万多幢石头房 市民可申请翻建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