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流浪汉躺地上吐白沫 说给钱立马起身走人
“这男子没病,我值班时已经遇到他10多次。”——120急救医生 “上回我出警,也遇到过他。”——黄警官 “单这个月我值班,已经遇到过这名男子3次。”——苏警官 “我不去救助站,只要几块钱吃饭。”——男子本人 时间:前晚7时许 地点:泉州笋江桥上 民警:鲤城区浮桥派出所苏警官 东南网3月28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何林)接到110指挥中心转来一条警情:群众报称,笋江桥上,有一名男子躺在地上,口吐白沫。 苏警官开着警车和黄警官一起,赶到笋江桥。120的救护车闪着警示灯,也停在桥上,几名穿白大褂的医护人员站在桥上,一名男子躺在人行道上。 苏警官下车上前瞧了一眼,“怎么又是你”,男子看到苏警官后,还是躺着不动,出现场的120急救医生说,“这男子没病,我值班时已经遇到他10多次,刚开始以为他有癫痫,送医院才发现没有”。 “他就要钱。”苏警官嘀咕了一句。听到说要给钱,男子立马“唰”地站起来,120急救医生从口袋里掏出5元递给男子后,男子拎着随身携带的黑色塑料袋离开。 苏警官上前把男子拦住“和我们回派出所”,男子不愿意,边拎着袋子边往浮桥方向走。 黄警官看男子走后说了句“上回我出警,也遇到过他”。一年前,在兴贤路,也是有群众报称有人倒在路边,口吐白沫。他赶到时,120救护车已将这名男子送走。 苏警官回忆,单这个月他值班,已经遇到过这名男子3次。3月11日下午3点多,群众报称,在浮桥兴贤路绿化带上,有一名男子口吐白沫。他赶过去时,发现该地属金龙派出所辖区,金龙所民警已经在现场处置。下午4点多,苏警官又接到一条类似警情,只是地点换成笋江桥。当时,他就怀疑会不会是同一个人。赶到现场时发现,还真是同一人。苏警官要把他送去救助站,男子才爬起来,说自己不去救助站,只要几块钱吃饭。 部门说法:这种浪费资源行为,可处行政处罚 苏警官说,这名男子经常躺在人行道上,或是绿化带上,既不影响交通,还能吸引人注意。一旦群众报警,110会转给辖区派出所,并通知120急救车赶去现场,往往都是浪费人力物力。 昨日,泉州市120急救中心办公室蔡主任介绍,急救中心只要有接到警情,就一定要出现场。只有到达现场,才能判断现场的情况。不怕一万只怕万一,虽然知道这次是骗人的,但不能保证下一次也是骗人的。 蔡主任说,遇到这种情况,就会浪费急救资源,每部急救车要配备4名医护人员,急救车辆有限,如果占用急救车辆,可能会影响到其他人的急救需要。 丰泽区检察院陈检察官介绍,对于这种浪费资源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及社会危害性不严重的,达不到刑事处罚,可以从扰乱公共秩序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者采取送救助站、强制医疗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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