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被抓 八旬公公揽责说为养老
东南网2月26日讯(通讯员 陈维维 王婷婷 本网记者 谢玉妹)女子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被抓,矢口否认还将责任推向八旬公公。2月25日,晋江市公安局金井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 昨日,金井派出所民警接匿名群众报警称,晋江市金井镇埔宅村一村民在村内某处设有秘密存放烟花爆竹仓库,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埔宅村巡查。“到达后,我们马上展开实地巡查,历经三天两夜的埋伏,终于在某小店前发现一辆载有几箱烟花爆竹的摩托车驶出,行迹十分可疑。”民警迅速进入该小店调查,“进入小店后,我们却没有发现任何烟花爆竹的踪迹,虽然大家都心生疑惑,但是也只能继续暗中摸排调查。”最后,民警终于在该小店的后面发现一个被封得密不透风的“隐形”仓库。 据民警介绍,店主杨某看到“隐形”仓库被发现,惊觉不妙,悄悄地想从后门溜走,不料被事先布控好的民警堵住,杨某见状索性赖在地上,矢口否认该仓库归他所有。后经民警与群众多方调解下,杨某终于承认仓库所有权,但仍辩称里面的烟花爆竹是其已年近八旬的公公所卖,自己并不知情。 其公公见状步履蹒跚地走到民警面前,重复强调:“儿子和媳妇经常不在老家,烟花爆竹是自己为赚点生活费用度老瞒着媳妇卖的。”趁民警听公公讲话放松警惕,杨某再次转身想跑,但仍被旁边的民警围捕。民警告知杨某“我们都知道爆竹存货量大,断非一八旬老人可独自经营,再说,你们舍得让已近八旬的老人进派出所吗?”杨某最终在良心的谴责和民警的劝说下,坐上警车,而杨某的公公始终跟在民警身后,坚称是自己在贩卖烟花爆竹,并坚持要和民警一同前往派出所。 目前,在确凿的证据下,杨某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晋江市公安局金井派出所依法处以治安拘留2日。 |
相关新闻
- 2014-02-22泉州东海一杂货店 店主藏烟花爆竹百余件被查获
- 2014-02-18晋江警方民房查获120箱烟花爆竹 吓坏房东阿婆
- 2014-02-05即日起至元宵节期间 林区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 2014-01-30中央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 多地不宜燃放烟花
- 2014-01-295582件烟花爆竹灰飞烟灭 丰泽“雷霆治爆”行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