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西郊的石头房住宅十分老旧,下水设施也不好,居民盼望尽早改造 东南网2月19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曾小琴 谢向明 文/图)泉州全市有1.6亿平方米的石头房,很多居民都期待政府的改造政策。今年,泉州将全面推进改造,并争取在5年内基本完成。届时,包括泉州市区西郊新村、百源新村、红梅新村等居民都有望改善居住环境。 这一消息是记者昨日从泉州市住建局了解到的。泉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加快推进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五年工作计划》(以下简称五年计划),将重点改造三类型石头房。各县(市、区)将根据各地实际出台相应细则。 石头房改造一直是社会热点,多年来市民呼声很高。2014年泉州两会,本网也报道了多位政协委员呼吁尽快出台改造政策。 泉州多石头房,总户数多达82万 泉州盛产花岗岩石材,沿海乡镇的石头房屋也成为侨乡一道特色。用石头建房,一方面是便于就地取材,也因沿海台风多发,石头房屋经得起风雨侵袭。但同时,泉州地处东南沿海地震断裂带,出于防震减灾考虑,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已是必然。根据相关统计,泉州市现有城乡石结构房屋总面积达1.6亿平方米,总户数82.25万户。 泉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员介绍,这些石头房主要分布在晋江、石狮、惠安、南安和安溪等地的农村。中心市区的石头房,则集中在西郊新村、百源新村、红梅新村等小区。 本月12日至13日,福建省副省长陈冬还率队来到泉州,调研了石结构房改造、宜居环境建设、县域扩容提升、城乡一体化等工作。陈冬走访了惠安、鲤城、晋江、石狮等地,实地考察石头房改造项目,提出这是提升城乡环境面貌的重要内容,也是与百姓居住息息相关的重要民生工程。 改造重点 锁定三类人群,各县逐年分批实施 五年计划提出,各县(市、区)应逐年分期分批实施,确保每年均安排一定规模的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县城所在地、各试点小城镇、市级“美丽乡村”及新农村示范村,每年要确定一个以上成片改造项目。 本次石头房改造的三类重点包括:处于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采用石楼(屋)盖板、石梁、石柱、石砌体作承重构件的房屋;居住石结构房的住房困难户;位于主要交通干道沿线、重点工业园区及其周边的石头房。 就抗震设防烈度来说,晋江金井、深沪,石狮祥芝、鸿山、锦尚、永宁列入8度,鲤城、丰泽、洛江、泉港、石狮、晋江、南安、惠安、安溪列为7度,永春、德化为6度。改造规划应充分考虑抗震要求及当地建筑风貌,同时应留足道路、学校、绿地、停车、环卫设施、公共活动空间等用地,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改造方式 提倡成片改造 部分情况允许翻建 泉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员称,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石结构房屋应实行成片改造。而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石结构房屋,则鼓励成片改造;城镇规划区外的村庄户数在20户以上或占地面积10亩以上的,鼓励按现代住宅小区实施成片改造。通过成片改造,引导散居住户向城市新区、县城、中心镇(乡)、中心村集中。 对规划区外或规划后超过5年未改造的石结构房屋,允许就地改造翻建。 据介绍,改造宜以拆除重建为主。对少量一时无法重建的危旧石头房,可临时除险加固。就地翻建的,应严控新增用地和翻建规模。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土地尚未审批的,应一并甄别解决。采用成片改造的,将开“绿色通道”,实行容缺预审,简化程序,除省里明确要求必须缴纳的规费外,减免相关费用。 实施步骤 今年开始试点 每年要明确任务数 按照计划,今年起将推进改造,争取5年内基本完成。五年计划还明确了每年的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2014年:调查摸底、开展试点阶段。全面部署改造工作,组建工作机构,确定一批整治试点。各县(市、区)出台改造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每年改造任务数。2015年、2016年:突出重点、初见成效阶段。基本完成确定的试点石结构房屋,属于危房及早列入,分批次逐步启动。2017年、2018年:全面实施、明显改善阶段,争取基本完成改造工作。 资金扶持 争取省里资金 市里也有专项补助 改造将有何政策扶持?计划提出,将积极争取省里相关政策及资金支持;泉州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补助资金。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出台扶持政策,符合棚户区改造的纳入棚户区统一改造,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泉州可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的优势,制定专门用地政策,发挥政策优势。 各县(市、区)政府除了要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外,还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探索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对贫困户、困难户等低收入家庭要出台补助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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