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的工因1元车费劫杀陪酒妹 一批重犯执行死刑
东南网1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韩影 通讯员 仲法)不舍多付1元车费,陪酒妹激怒摩的工吴某,招来杀身之祸;从贵州老家到福建晋江,李某强一路为非作歹,4个月内犯下3起命案;因工资纠纷等问题,张某华挥刀夺命,还砍伤一家三口……昨日上午,泉州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吴某、李某强等一批刑事重犯验明正身,采用注射的方式执行死刑。 死囚档案1 1元车费引纠纷 摩的工劫杀陪酒妹 吴某,39岁,新疆人,犯故意杀人罪。 2011年10月9日凌晨3时许,石狮市区某酒店门口,时年25岁的坐台女倪某,搭上吴某的摩托车。 将倪某载至石狮市标附近后,双方因车费问题发生争执。倪某不肯多给1元车费,要求吴某将她载回原处,吴心生不满,将她载至石狮市长宁北路凤里中学附近一偏僻路段,驱赶倪某下车,双方再次发生争执。吴某拿铁棍连续击打倪某头部,而后又将她推入旁边的河沟里,致她溺水死亡。 事后,吴某拿走倪某的手提包,取走里面的300元,然后将包丢弃窨井内,将包内的手机及太阳镜,藏在绿化带内(本报2012年12月18日曾报道)。 死囚档案2 多次结伙盗抢 身背三条人命 李某强,22岁,贵州人,犯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罪。 2011年6月8日晚,在贵州思南县塘头镇老家,吴某林(另案处理)向13岁的卢某索要欠款未果,遂与孙某恒(已判刑)将卢带至一处空地上殴打。好事的李某强听说后,也到场参与殴打,并提议将卢打死,随后与孙、吴等人拿砖头砸卢的头部,致卢某当场死亡。 之后,李某强潜逃至晋江。当年9月27日晚,晋江青阳街道某网吧内,因朋友安某强女友被黄某明搭讪,李某强等人将黄某明带至一废弃搭盖旁殴打。这期间,李某强向黄某明索要3000元遭拒,便和同伙用石头砸击黄某明头部,并持刀捅刺黄某明,致其死亡后藏尸灌木林中。 短短三天后,李某强便犯下第三起命案。当日,他与孙某恒、安某强等人预谋盗窃,来到晋江青阳街道高霞社区一新建楼房工地,发现正在睡觉的廖某,3人用砖头、木棍将廖某打昏后,抢走现金、手机和银行卡若干。后来,廖某被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2011年9月初,李某强还伙同他人流窜于晋江、洛江等地,犯下多起盗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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