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整治路口“三拦” 拦车发小广告要查源头商家
街头拦车发小广告 工商要查源头商家 早报讯 (记者郑瑞卿)从1月1日起至3月31日,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规范交通行为,倡导文明新风”专项行动,主要针对拦车乞讨、拦车兜售物品、拦车散发宣传品等行为(详见早报昨日A08版)。昨日下午,泉州市召开“规范交通行为 倡导文明新风”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协调会议,进一步落实各部门责任,协调各方统一部署,试图联合发力依法整治“三拦行为”。 “三拦”行为不仅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干扰行车秩序,而且影响城市的文明形象。会议要求,公安部门科学合理安排警力,针对“三拦”交通违法行为,每周组织开展一次统一行动;要结合日常勤务,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加强对重点灯控路口和车流量较大的道路巡逻密度,及时制止“三拦”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指挥中心监控视频,发现“三拦”人员穿梭车流行为立即通报给路面执勤民警,及时进行教育、劝离路口,对不听劝导、当场无法处置的人员,一律移交派出所进行前期处理并遣送到民政部门指定场所。 会议要求民政部门要制定接收、处理乞讨人员的工作方案,对于各级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局移送的乞讨人员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妥善安置、处置。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主要交通路口周围的机动车道外分发小广告的流动人员进行清理。工商部门要加强路面巡查,发现街头分发小广告的,要组织力量查清源头商家,对涉及的商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查处。 此外,有关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对于一些职业乞讨人员,市民应该不给钱,不要助长“三拦”违法行为,共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有序、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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