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一辆电动车违规驶上市区刺桐路机动车道,车上乘员也未戴安全帽。
核心提示
11月16日起,泉州警方对中心市区超标电动车无牌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如今,一个月过去了,昨日,记者走访街头发现,电动车乱象依旧不少。警方提醒,因电动车违法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有些人还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对此,警方仍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本报记者 李凯龙 杨佳彬/文 张九强/图
走 访
雨天难挡乱象 隐患此起彼伏
现象一:霸道横穿
昨日上午9时许,天下着雨,记者沿中心市区泉秀街走了近一公里,就发现10多辆超标电动车在不同的时间点横穿道路。其中,不少车主均穿着雨衣,在视线受限的情况下,横穿道路前却未停车左右观察,待安全后再通行,取而代之的是霸道地横穿。9时18分许,在泉秀街与浦西路交界处,一辆由东往西行驶的电动车突然横穿,全然不顾及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幸运的是,机动车车速不快且及时刹车,避免了一场事故。
现象二:肆意超载
10时许,记者在市区刺桐路一快递派发点前看到,四五辆电动车的车后架捆绑有一米见方的储物箱,箱内装满了包裹。不久,快递员驾车外出派件。期间,因后架物品过重过多,行驶中的电动车摇摇晃晃。除了超载货物,有些电动车还超员载人,按规定,超标电动车驾乘人员不得超过两人,然而,一辆车挤三人的情况并不罕见。
现象三:闯机动车道
相较于其他违法现象,电动车“闯上”机动车道的行为最严重。记者昨日走访发现,几乎每一条道路上,都可见放着非机动车道不走,硬要闯上机动车道的电动车。记者注意到,其实绝大部分车主明知电动车不得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却仍然不顾相关规定。昨日9时许,在刺桐路上,几辆在机动车道行驶的电动车看到前方有民警纠违,赶忙提前驶入非机动车道。
现象四:闯红灯
自从警方开始对超标电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后,闯红灯的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仍有不少车主为争一分一秒而忽视安全。这几天,市区持续阴雨天气,有些平日遵守红绿灯的车主也不耐烦起来。在市区刺桐路与津淮街交界处由南往北路口,昨日上午,记者在此处蹲点10多分钟发现,闯红灯的电动车达20多辆。
案 例
三车隧道相碰 两名孕妇受惊
这些电动车乱象,带来了种种交通隐患。昨日,记者就从鲤城、丰泽交巡警部门了解到了一些典型案例。
10月15日和11月10日,在市区丰泽街往九一街路口的拐弯区,同样发生了因电动车横穿车流,被刹车不及的汽车撞上,导致电动车驾驶员受伤的事故;而就在前天,一辆电动车在市区南环路下穿隧道内由于车辆故障随意停车,后方电动车进入隧道时因视线不良刹车不及撞上该电动车,同时刮碰到旁边一辆正在行驶的电动车,三辆车都违规进入下穿隧道,后来民警还了解到,三辆电动车中竟然有两名孕妇,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人没有受伤,吸取了教训,但也有人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10月16日23时,一辆小型轿车沿温陵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涂门街天桥下时,与一无号牌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殒命。
提 醒
不定期整治 严查无牌车
警方再次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已取得电动车牌证的市民要规范悬挂前后两个车牌,并记得随身携带行驶证、身份证;未满18周岁,特别是中小学生不得驾驶超标车;驾驶和乘坐超标车要戴好安全头盔;超标车驾乘人员不得超过2人;上路行驶要按指定路线行驶,有非机动车道及辅道的要上非机动车道及辅道,无非机动车道的要靠右行驶;坚决杜绝无牌证上路、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超载、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
现阶段,警方仍然会不定期开展电动车查纠专项整治,其中对于未悬挂车牌的车辆将重点查处。对于驾驶未悬挂车牌(无牌或有牌未安装)超标车上路行驶的,将暂扣车辆、处200元罚款、核对相关车辆来历凭证后给予放行;驾驶超标车未按规定安装号牌上路行驶的,暂扣车辆、处20元罚款,核对相关手续,责令其按规定安装号牌后给予放行;驾驶超标车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的处100元罚款;驾驶超标车闯红灯处50元罚款;驾驶超标车超载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