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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讨债:GPS追踪 恐吓泼漆打人
一涉黑组织昨受审,19人被控犯罪,暴力讨债最高抽成50%
庭审时加强安检
在欠债人的车上偷装GPS定位系统,对他们进行跟踪,强迫还钱,并在此过程中实施一系列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昨日,丰泽法院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公审一起涉黑案件,老大沈某映等19人过堂受审。
在这个涉黑组织的背后,交织着暴力讨债公司和一家号称“波特法律咨询事务所”的影子。波特法律咨询事务所的老板洪某进这次作为“二号人物”一同受审。
□早报记者
涉黑组织设立公司 专门从事非法讨债
昨日上午8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戒备森严,在审判楼入口前的广场拉起了警戒线,一些法警不停地巡视,显示出这次庭审的不同寻常。
为了更好地组织庭审,丰泽法院借用了中院的审判庭。
8时许,几辆警车呼啸着开进法院,拉开了这次历时三天的庭审。
在起诉中,沈某映被列为第一被告人。“沈总”和“沈哥”是底下一些小弟对沈某映的尊称,其实他今年仅35岁。丰泽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沈某映就是这个涉黑组织的“头”,他组建了一个“金字塔”式的涉黑组织。
指控称,2011年以来,沈某映发现因市场不景气,一些公司企业倒闭,且民间还有赌博和高利贷,产生了大量债权债务纠纷,他由此产生设立讨债公司,非法替人讨债牟利的念头。
2011年9月和今年5月,沈某映先后租用晋江海丝景城9号楼2801室及6号楼2501室作为讨债公司办公地址,并先后纠集网罗了魏某煌、李某义、张某、罗某、陈某宾、魏某彬、王某彬、张某生、景某及秦某(另案处理)等组织成员,开始从事非法讨债业务。
去年3月间,在晋江从事非法讨债业务的被告人洪某进获悉沈某映采用“泼油漆,打砸”等手段进行暴力讨债后,遂将部分讨债业务转交给沈某映,并将他通过女朋友即被告人廖某婷等人非法获取的各债务人电话、住址、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非法提供给沈某映,亦加入该团伙组织,并合伙实施一系列暴力讨债违法犯罪行为。此外,他们还暴力插手多个楼盘的材料供应。
通过一段时间的运作,逐渐形成了以沈某映为组织领导者,以洪某进、李某义、魏某煌、沈某暖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张某等多人为一般成员,人数众多、组织稳定、结构分明、分工明确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为了拉拢小弟,沈某映向在监狱服刑人员李某义、罗某寄送生活费,向组织成员每周发放500元至700元的工资及年终奖金,向参加具体犯罪行为的组织成员按次数发放200元至500元不等的奖励。他要求“小弟”不能吸毒、抽烟、赌博,要加强健身锻炼,不要随便跟外人联系,配发的手机不要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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