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酒小姐KTV里服务险遭强奸 两次报警化险为夷
东南网12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邵珣)KTV里喝酒,给了陪酒小姐500元小费,以为就可以乱来,最终酿下苦果。昨日上午,鲤城刑侦市区专业队通报一起强奸未遂案件,宁德人郜某目前被刑拘。 12月6日凌晨4时许,报警的小莫(化名)着急地拨通110:“救命,有人要强奸我。” 民警回拨,无人接通,再回拨,已关机。警方迅速电话定位,但因时间太短,范围只缩小至市区打锡街、庄府巷一带。着急之时,小莫再次打来电话,事发之地在市区某酒店的KTV包间的厕所内。 幸好,那时欲施暴的郜某见小莫态度坚决,已放弃了施暴。 据警方了解,郜某30岁左右,是厦门某酒业公司泉州区域经理,当晚在KTV消费时,小莫作陪。郜某说,感觉小莫服务周到,给了她500元小费。后当小莫上厕所时,他尾随其后,反锁卫生间门,图谋不轨。 遭到拒绝时,郜某先是不理会,还自称后台很硬,不怕报警,随即开始动手动脚。小莫就是在这时,第一次报警。 谁知刚打通,手机就被抢走并关机。郜某还想强来,当他忙着脱自己的衣服时,小莫抓住第二次机会,抓起手机,再次报警。 警方根据报警时的录音、现场的物证,以及双方的口供,确认郜某违背小莫的意志,欲强行与小莫发生性关系,已涉嫌犯强奸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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