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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见网友少女被骗站街招嫖 老宅内两天接客12次

qz.fjsen.com 2013-12-06 10:06 来源: 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少女小欣(化名)和网友小娜(化名)到晋江游玩,小娜的男友——32岁的贵州籍男子汪某勇竟强迫小欣站街招嫖卖淫。小娜知道后,带小欣逃跑被抓到,汪某勇不顾女友下跪苦苦哀求,竟唆使小娜加入“小姐”队伍,等赚足钱财后才能离开。小娜趁机逃跑,果断报警。

昨日,汪某勇因犯强迫卖淫罪,被晋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万元。

一次做客 少女陷入魔窟

16岁的小欣和20岁的浙江女孩小娜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今年6月上旬,两人从三明坐汽车到晋江游玩。小娜投靠男朋友汪某勇,小欣找朋友相聚。

经介绍,小欣认识了汪某勇,当月15日晚在网上聊天时,受邀约,小欣坐上汪某勇的小车到其在永和镇潘厝的租房。

小欣早早辍学,没有涉世经验,加之身上没钱,当晚住在该租房,由汪某勇提供食宿。而此时,小娜在男友的介绍下,已经到三明打工。小欣不知道的是,她接下来会遇到始料未及的悲痛,陷入汪某勇的魔掌。

一所老宅 两天接客12次

隔日,小欣提出要返回三明老家,遭到拒绝。“要回去可以,把食宿费和车费付清楚再说,如果敢逃跑,不会让你好过的。”此时,汪某勇露出了本性,拒绝小欣找人借钱或打工还款的建议,汪某勇要求,“在我这边上班一个月,赚钱还给我就让你回去。”

所谓的上班竟是站街接客,小欣愤怒拒绝。“你不去也得去,我不是好惹的。”在汪某勇的逼迫下,小欣假装答应,心想着能否趁机逃跑。

在永和镇英墩村的一所老房子,隔成5间简易房,每间是两张长椅子搭着木板,放上污秽的席子和小棉被,这就是小欣的“上班”地点。在汪某勇的监视下,小欣在两天内接客12次,共得嫖资600元。汪某勇把嫖资全部拿走。

一次逃离 女友下跪哀求

担心男友变心,小娜赶回晋江,才从小欣口中得知被强迫卖淫一事。

“我这还有500元,明天我送你回家。”小娜觉得此事自己有责任,决定助小欣脱困。两人借上厕所之机逃离,入住当地一家宾馆,准备天亮就离开,哪知还是被汪某勇找到。

“你竟敢把我的摇钱树拐走了。”一见面,汪某勇就重重扇了小娜耳光,并用拳头打她手臂,稍停后就准备要殴打小欣。

“要打就打我吧,让小欣离开,我可以帮她卖淫挣钱。”小娜下跪哀求,汪某勇坚决不肯,将两人强行带回租房,并搜走小娜身上的全部财物。

再次逃跑 果断报警求救

小欣更加没有自由,连上厕所都要在汪某勇的视线内。刚好来月事,小欣得以休息。

“你也去卖淫吧,等你们俩攒够了钱,再一起离开。”回来后,汪某勇竟教唆小娜跟另一个男子去“上班”,而他自己带着小欣赚钱。小娜觉得不可思议,男友竟这般人面兽心,但后来她觉得“没有办法只好同意了”。

6月24日上午9时许,在去“上班”的路上,小娜趁机逃跑报警,并带着民警赶到租房,将汪某勇抓获,小欣这才最终逃出魔窟。

法院认为,被告人汪某勇以牟利为目的,采用胁迫手段,迫使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同时,汪某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应依法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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