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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擅自收费被责令整改 遇情况可拨12358举报

qz.fjsen.com 2013-12-01 11:13 来源: 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王金植)在丰泽区福田路,有人在路边围起一片空地供他人停放电动车,并收停车费,但未设立收费标准的公示牌(详见本报11月23日第3版)。此现象经报道后,引起丰泽区物价局重视,日前该停车场已被责令整改。

“我们已派人到现场查看,要求其整改。”丰泽区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11月23日接到记者反映之后,他们即派人前往调查,确定该停车场未经物价部门审批。

当日,泉州市冠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解释,该处产权属于他们公司,他们围起来当停车场供住户停放车辆,但不对外开放,也不收费。如果物业要收费,他们要求其按正常程序办理,而且手续需齐全。至于有人在收停车费,该经理解释是看车人员私自收的,属于个人行为。

对此,丰泽区物业局要求该停车场停止收费,并要求物业公司对看车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据介绍,道路上的收费停车场应经过审批,否则不能收费。经审批的停车场要公示收费标准,并按标准进行收费。该局工作人员提醒,如果市民发现此停车场不整改,仍然存在收费行为,可以向他们反映,举报电话为12358。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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