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客车仍在牵引车上,火势越来越大
金安高速一客车突起大火 车被烧成火笼无人伤亡
东南网11月27日讯(通讯员 沈艺文 本网记者 谢玉妹)今日下午,一辆大型客车在金安高速上发生火灾。目前,火势已被扑灭,并无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11月27日下午14时许,金安高速公路安溪往厦门方向安溪段东山隧道口184公里750米处,一辆由贵州开往厦门的重型牵引车拉着的一部大型客车发生火灾。着火时,挂车司机及时将拖头与挂车分离,安全逃生后,并拨打了电话报警。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着火车辆停在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上,现场火光冲天,浓烟滚滚,由于着火地点位于一座落差近50米的高架桥上,风势较大,导致整个客车火势燃烧猛烈,已烧成了一个巨大的“火笼”,不时发出轮胎炸裂的爆炸声。途经火灾现场的其他车辆纷纷停车围观,既有可能造成追尾等交通事故发生。民警立即采取临时交通管制,迅速将围观人群疏散。
在火灾现场前方,过往车辆排成长龙,有的车辆甚至将应急车道堵得水泄不通,导致消防救援车辆一度被堵无法通行。在高速交警部门的指挥下,原本拥堵的道路很快让出了一条通道,救援车辆逐渐靠近火灾现场。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火场指挥员命令出两支水枪扑灭火灾,60分钟后,大火彻底被扑灭,高速公路恢复通车。
据挂车驾驶人郑某交待,他驾驶车号为皖K5F**7的重型牵引车25日从贵州出发,车上载的客车为事故车辆,欲拉到厦门进行维修。行驶至事故地点后,他从后视镜看到客车右前方起火,马上减速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打开车门,立即用车上带的水桶盛水灭火,可是火势太急,瞬间就越少越猛,无法扑灭,随后,他拨打了报警电话。
在此,泉州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乘朋友,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高速公路上切莫随意停车围观,更不可以占用应急车道。根据道交法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罚款200元记6分;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