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标电动车下月推行“带牌销售” 市民购车五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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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起 泉州电动车将带牌销售
早报讯 (记者郑瑞卿)“11月1日开始受理第一批带牌销售服务点的申请,11月18日启动带牌销售工作。”泉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日前发出相关通知,从下月起,泉州中心市区合标车将开始带牌销售。这意味着11月18日后市民购买合标电动车,可望不用自己去办牌照,交由销售点“代劳”。
今后,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统一名称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名称)带牌销售服务点”,并标注“××交巡大队委托”字样,服务点标牌由交巡大队统一制作并发放;服务点上墙公示服务内容应包括监督栏(包括监督电话)、业务流程、工作职责、需要提交的资料及收费标准等;并将服务点标牌、《登记目录》通告复印件、《授权销售承诺书》张贴或悬挂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以便于消费者识别、选购。
交巡警将协助带牌销售服务点向市局科通处申请安装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业务系统及网络接入;向带牌销售服务点提供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做好牌证领用登记。
●哪些销售点可申报?
专卖店须年销售量在100辆以上
警方要求申报对象为:具备销售资质的销售企业,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已列入《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上牌登记目录》(以下简称《登记目录》)的,可申请设立带牌销售服务点。
申请设立带牌销售服务点,必须符合如下资质条件:应当是销售专门品牌电动自行车的专卖店,且销售量稳定,单位信誉良好,年销售量在100辆以上等。
场地要求方面,办公专用区的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供查验的场地面积能满足实际业务需要;具备存放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等材料的专用文件柜;设立群众等候区;人员方面具有经辖区交巡大队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工作人员,并持证上岗(可在服务点审核通过后,组织工作人员统一进行培训、发证)。
在设备要求方面,必须配备1台以上计算机、二代身份证阅读器、数码照相机、彩色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塑封机、复印机等硬件设备,以及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业务系统和可以连接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的网络,网络带宽适应业务需要。
带牌销售工作流程:
带牌销售企业提出验车
(车牌号拓印膜,车辆标准相片。)
交巡大队两工作日
内安排查验员上门查验
查验员带回车辆清单、《查验表》,确定号牌号码。
系统录入相关数据,通知领取。
销售企业领取空白《行驶证》,装好号牌。
将查验带牌车辆公示销售
消费者挑选购买后,凭身份证登记行驶证,支付车牌证工本费。
销售企业每周五将销售完的档案移交交巡大队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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